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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合同

时间:2024-03-26 13:53:3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保证金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保证金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证金合同

保证金合同1

  委托方:___________(甲方)

  开户银行:_________(乙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丙方)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xx]7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20xx]4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职责期的维修保养职责。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职责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职责期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职责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能够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到达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务必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职责。

  6.本协议未竟事宜,按_________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

保证金合同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授权保证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经甲方考察、评估并确认符合销售甲方货物条件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网络代理商授权证书,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授权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作为信守约定和维护市场秩序的一种经济保证形式。

  二、甲方收取授权保证金后,给乙方开具市场保证金收据,作为交、退款凭据,此收据由乙方妥善保管。

  三、授权保证金不计息,双方合作授权证书终止后,按第六条规定,甲方凭授权保证金收据向乙方退还全部或部分授权保证金。

  四、乙方若因主观原因造成经营不善,需要提前终止双方合作并退还授权保证金的(不违反第六条规定),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退还授权保证金。

  五、乙方向甲方提货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贰万(以协议书签订日算起),在不违反第六条规定前提下,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退还全额授权保证金。

  六、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将有权扣罚乙方交纳的全部或部分市场保证金:

  1、在授权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授权经销时,甲方将扣罚全部授权保证金;

  2、在授权有效期内乙方店内经销与甲方产品类似的.其他品牌产品,甲方将扣罚全部授权保证金;

  七、本协议作为授权证书的附件,连合同一起执行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乙方:____

  负责人:___负责人:____

  日期:___日期:____

保证金合同3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乙方(承租方):身份证: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租房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以下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乙方租用甲方坐落在全南县金龙镇木金路房租一套,租用期间为二十年,自20__年8月29日至20__年7月30日、

  第三条:甲方提供乙方六楼套房一套、

  第四条: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已向甲方交付租房保证金捌万元,承租期满后,甲方应三月内将保证金退还乙方,否则乙方继续对房屋有使用权、在承租期内,除房屋保证金外,房租费用为零、除地震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强拆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提前终止合约视为违约;乙方在承租期内不满期限提前要求结束租赁视为违约、甲方如有违约,违约金为每年一万元,乙方如有违约,违约金为每年5000元、

  第五条:房屋租用期间,涉及房屋应交的一切税务(包括水电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因违约违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甲方将完好的房屋交给乙方管理使用,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第七条:甲方出租给乙方全家使用,在合同期间转租给第三人,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即日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保证金合同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此前共同参与了合作开发________市________街以北地块的项目,并参与签订了相关的合同文本。为保障乙方的权利,双方经过协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交付____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用以保证乙方在上述合作项目过程中对合作项目的借款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没有任何法律风险、在上述合作过程中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否则,一旦出现乙方因此而承担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保证金先行处理。如出现保证金不足时,则甲方继续愿意承担乙方对外承担的责任。

  二、保证金的留置期限为____年,期间,对最终因乙方没有风险而应当返还甲方的部分(下称余下保证金),由乙方按照利率支付给甲方利息;

  三、余下保证金的归还期限为:

  四、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金合同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上海安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丹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前裕公路199号7幢923室(上海裕安经济小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有限合伙人方式参与乙方为投资“360奇虎私有化”项目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支付保证金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保证金协议条款如下:

  1. 甲方交付的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小写),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出具的款项到达乙方账户的数额为准。乙方在收到款项后,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收据。

  户 名: 上海安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1001357819000009666

  开户行: 工商银行上海市环球金融中心支行

  甲方向乙方足额缴纳保证金后,乙方需配合甲方至上述开户行办理甲方代理人陆秀军个人的预留印鉴,以确保本协议项下保证金用于甲方同意的目的。

  2.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目的.为明确甲方参与该项目之诚意并锁定相应的投资份额。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签署奇虎360私有化专项基金合伙协议止。

  (1)甲乙双方如约签署奇虎360私有化专项基金合伙协议,则本协议项下保证金可以部分抵缴甲方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奇虎360私有化专项基金项目的出资额。

  (2)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致使乙方未能参与芒果文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项目投资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保证金至甲方账户。

  4.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保证其签字或盖章符合法律、法规或章程等规定或授权。

  7.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保证金合同6

  一、案情简介:

  20xx年2月,小李受聘到北京某汽车运输公司任货车司机一职,月工资为3500元,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内,该公司并没有给小李发放工资,该公司称,要把小李在试用期的工资暂时扣押,待劳动合同期满后在发给小李,小李认为这样不合理,并向本律师咨询

  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律风险

  在实践中,有些企业以防偷、防跑、防犯规等等为由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 “保证金”等,如果没有押金,就扣下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做抵押。其实,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的,一旦劳动者向劳动部门投诉,企业是得不偿失。新《劳动合同法》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措施。 因此,新法实施后,企业在招工时收取押金、扣押证件的,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将面临民事赔偿。

  本案中,小李可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暂扣的工资;协商不成,小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关于确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和依据。签订劳动合同是稳定劳动关系、减少劳动纠纷的前提和关键。如果处理不当,就会给以后的劳动用工埋下隐患。本文将通过分析劳动合同签订时的四大法律风险,以期为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消除隐患提供建议,从而为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避免劳动纠纷打下基础。

  不按照法定形式和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不按法定形式签订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资双方明确权利义务以及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各自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只有以书面的形式固化,企业的主张才能被予以支持和认定,发生争议时企业也才能更容易举证,使纠纷能够顺利解决。在实践中,企业一定要避免陷入这种误区,即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规避法律的规定,自由处置员工的录用与辞退,而且还可以不缴、少缴税款和社会保险费,即便员工去告,也会因缺乏证据而不了了之。其实不然,原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可参照的凭证包括:(1)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

  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而且这一通知还规定了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很难因此免除相应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要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实后,企业仍然要补缴社会保险费,且相关责任人还要接受处罚。

  另外,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还面临着补偿金风险。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无论何时将其辞退,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以及严重违纪、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等解除条款,及时辞退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员工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按法定时间签订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此外,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就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二款规定,应在新法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需要特别提醒企业的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定形式在法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不仅不能规避法律风险,还会增加法律风险。具体而言,企业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将会面临以下法律风险:

  第一,支付双倍劳动报酬的风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故意不订立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规

  定了更为严格的制约措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个1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护的`风险。劳动合同维护的是劳资双方的利益,也是对双方的法律约束。不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对企业更加不利。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不受约束,随时可以走人,这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高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形成企业文化都是致命的,对企业成长与发展更是不利。有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尤其需要用劳动合同保护自己的利益:一是涉及商业秘密或竟业限制的劳动者,企业通过劳动合同(包括专项协议)的相关条款对其进行约束比较有效,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的,也只有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或者签订专项的培训协议,才可以预防和控制劳动者提前离职,防止给企业带来损失。

  第三,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实践中,企业一定不要以防偷、防跑、防犯规等为由,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劳动合同法》第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此外,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也早就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同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企业还要注意防止被认定为变相收取押金、保证金的行为。比如,试用期内扣发工资,待转正后再补发的行为,就很容易被认定为以扣发工资的形式变相收取保证金。

  一旦劳动者向劳动部门投诉企业签订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企业将得不偿失。《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绝不可以收取押金、扣押证件,否则不但会面临行政罚款、赔偿劳动者损失等法律风险,还将严重损害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

  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签订一份明确完整、合法合理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企业来说都很重要。如果劳动合同不合法合理,其导致的风险就是劳动合同的效力风险,即劳动合同无效或者可以被撤销。因此,劳动合同签订中的风险防范首先要防范其效力风险。

  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具体来说,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主体不适格。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审查员工是否有相应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比如,一般情况下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必须年满16岁;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毒有害工种的,必须年满18岁;招用从事爆破性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岁。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不具备相应的签约资格,就会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

保证金合同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兰州市 区 路 号 单元 层 室,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

  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 元(大写 );剩余房款 元(大写

  )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 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 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

  %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

保证金合同8

  甲方:

  乙方: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体现一个单位的人文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根据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定额费用,按时计算费用已在招投标时计取,进入标底),专项费用标准按合同约定记取,即为该工程金额为¥:678697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柒万捌仟陆佰玖拾柒元)。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现场记录。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每季度末按标准和对乙方进行考核,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与不合格的依据,严禁借考核吃拿卡要。

  5、每月召开一次有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7、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确定该标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否合格。根据有关规定,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严格执行成都市、新津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并接受甲方和县建设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

  3、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4、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

  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6、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料场需放炮作业的,必须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放炮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爆破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0、对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管理使用,必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1、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2、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会议记录上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14、控制噪声,防止扰民。

  15、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6、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将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处理。

  2、竣工验收,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不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支付的该项费用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在工程结算中扣除。

  3、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职责,按协议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保证金合同9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__________为的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经甲方依公司章程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授权(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甲方愿意为债务人与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担保方式

  甲方以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专户中的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并办理登记止付手续(保证金利息按照同档次活期存款利率执行,并将利息存入保证金账户作为质押权利的组成部分,作为乙方提供不可撤销担保责任)。

  甲方保证上述保证金专户中的保证金不存在权属争议。

  第二条保证金专户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的保证金存入其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专户,视为保证金交付乙方,质权设立。保证金担保存续期间,甲方不得对保证金专户内资金进行支用、划转或做其他任何处分。

  保证金专户名称:__________

  保证金专户账号:__________

  若担保范围涉及多笔债权,保证金专户账号明细见本合同第三条中的“保证金质押清单”。

  第三条担保范围

  债权本金__________(大写)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若担保范围涉及多笔债权,债权具体情况见下表“保证金质押清单”。

  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担保范围内优先承担担保责任。乙方对上述保证金专户中的保证金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四条保证金担保的存续期间

  保证金担保的存续期间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__________年止。

  第五条被担保的主合同的变更

  甲方确认,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甲方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一)延长债务履行期限;

  (二)增加债权本金金额。

  第六条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则甲方以保证金专户中的保证金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及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质押担保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质押权不因甲方的任何变动而受影响。不受甲方或借款人合并、分立、重组、变更、股份制改造、隶属关系的变更等因素的影响。

  第八条孳息的收取

  在质押期间内,乙方有权依法收取质押标的所生孳息。收取的孳息在优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作为质押物。

  第九条担保权利的实现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从其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专户中直接划收相应款项:

  (一)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受清偿的;

  (二)根据主合同的约定乙方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其他情形。

  甲方承诺,如本合同约定的保证金账户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甲方将提供其他乙方认可的担保。

  第十条违约及处理

  甲方同意,如本合同约定的保证金账户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而甲方未提供其他乙方认可的担保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__________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所辖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开立的账户中划收任何币种的相应款项,本条约定视同划收的授权文件。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一)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如甲方为自然人的,则其仅须签字)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二)甲方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将保证金存入其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专户。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_份。

  第十五条声明条款

  一、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向甲方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

  二、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三、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特别注意了本合同字体划线的条款。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四、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保证金合同10

  转让方(甲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饲养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街(路)_______号的饲养场(原为:_______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饲养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饲养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饲养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饲养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饲养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接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饲养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

保证金合同11

  【案例】:

  甲方出租写字楼一层1600平方米给乙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甲方将于20xx年7月1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押金人民币10万元,乙方将押金交付给甲方并由甲方开具了收据,20xx年7月3日,乙方催促甲方交付房屋,甲方声称因上一租客拒不退出房屋,故房屋无法交付,乙方随之想以押金双倍进行索赔,其认为该押金就是定金,现在是出租方毁约其有权进行索赔。

  【分析】:

  实际上乙方的这种想法仅对了一半。

  理由是,甲方因为上一租客的原因导致无法交付房屋给承租人乙方,这点并不能作为其免责的合法事由。因为合同法明确规定“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一方违约的,违约方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虽有权进行索赔,但是否有权主张押金的双倍返还呢?

  实际上根据其双方签订的合同可以看出,该份合同里仅约定了乙方违反合同时押金如何处理,但是并没有约定甲方无法交付房屋时乙方的索赔权利,也就是相当于没有约定甲方的违约责任。且根据《担保法》上述司法解释,押金如果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那么权利人无权主张定金权利,因此说乙方的想法仅对了一半。

  乙方对于签订合同所忽视条款的内容将会给其索赔带来较大的证据收集成本,就本案来说乙方仅能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该条款进行索赔。

  但是这种实际损失的证明责任比较重,证据收集难度大以及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较低,实务中法院的判例不一,这点源于主观判断成份较重。

保证金合同12

  (一)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收取抵押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附一: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

  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职工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品)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职工本人。

  附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

  [1994]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

  当前,一些企业在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擅自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或者“风险金”,这一做法违反国家关于劳动关系当事人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予以制止。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曾于今年三月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对制止企业收取抵押金(品)的.问题做了明确规定。同样,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也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或“风险金”。对擅自收取抵押金(品)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给职工本人。

  (二)经济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收取或约定各种形式的抵押金;经济合同、承包合同不得代替劳动合同。

  劳动部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50号)

  至于一些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职工本人自愿原则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不属上述规定调整范围。但是,用人单位不能以解除劳动关系等为由强制职工缴纳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入股(实行内部经营承包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公司制企业的董事会成员除外)。否则,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处理。

  (三)录用人员时不得收取的费用

  用人单位在招收、录用职工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他们的集资、风险基金、抵押金、保证金、报名、培训、体检等任何费用。

保证金合同13

  甲方:

  乙方:

  本履约保证金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 签署了施工合同,乙方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为保证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愿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 保证范围为乙方未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竣工日期竣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时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的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额

  乙方应当按照中标合同总金额的%,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此笔履约保证金乙方委托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预付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条赔偿

  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等额抵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

  第五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日内。保证期满乙方如约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划回乙方账户。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甲方也应向乙方提供有利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支付的资金证明。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项目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拾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壹拾壹份,乙方执玖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保证金合同14

  (试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保管人(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就编号为▁▁▁▁▁▁▁▁▁▁的《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中保证金的具体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第一条保证金的管理

  保证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管理,并计取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条乙方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

  ▁▁%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

  第三条乙方保证金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由甲方转交第三方的,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并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第四条乙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第▁▁▁▁▁▁▁▁种情况:

  1、《租赁合同》终止后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应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

  4、《租赁合同》终止后乙方拖欠税费或行政管理机关罚没款的,甲方有权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进行支付。

  ▁▁▁▁▁▁▁▁▁▁▁▁▁▁▁▁▁▁▁▁▁▁▁▁▁▁▁▁▁▁▁▁▁▁▁▁▁▁▁▁▁▁▁▁▁▁▁▁▁▁▁▁▁▁▁▁▁▁▁▁▁▁▁▁▁▁▁。

  第五条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必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在《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按照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应保存好相关凭证。

  第六条乙方保证金的补足

  在租赁期限内使用乙方保证金的,乙方应在使用后▁▁▁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补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

  第七条乙方保证金的.返还

  《租赁合同》终止后▁▁日内,如甲方确认乙方无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情况的,保证金及利息应全额返还乙方。

  第八条乙方逾期▁▁▁日未支付保证金或补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九条甲方保证金支付方式

  甲方在市场内收取租户保证金的,应采取市场整体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对应保证金,数额为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以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甲方保证金应于每年▁▁▁月▁▁▁日前向第三方支付,甲方保证金使用后,应于▁▁▁日内补足。新设立的市场应于开业后三个月内向第三方支付保证金。

  第十条甲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情况:

  1、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给乙方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利息等额的保证金。

  2、▁▁▁▁▁▁▁▁▁▁▁▁▁▁▁▁▁▁▁▁▁▁▁▁▁▁▁▁▁▁▁▁▁▁▁▁▁▁▁▁▁▁▁▁▁▁▁▁▁▁▁▁▁▁▁▁▁▁▁▁▁▁▁▁▁。

  第十一条第三方的权利义务

  1、妥善保管甲、乙双方支付的保证金,保证金应存入指定银行的指定帐户,不得转存、隐匿。

  2、确认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事由支取,不得挪作他用。

  3、收取保证金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据。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三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三方▁▁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住所: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市场登记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第三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指定银行:

  指定帐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保证金合同15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致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或协议名称),我行愿就上述合同或协议项下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_________________

  一、本保函项下我行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下称“保证金额”)

  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本保函的有效期(保证期间,下同)为以下第_________种:

  1.本保函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质量不符合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我行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原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_________________

  (一)索赔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索赔通知必须同时附有:

  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

  2.证明质量不符合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以及被保证人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

  (三)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行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

  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行均有权主张。

  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本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行;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函仍在有效期届至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

  十、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一、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保函自本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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