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车辆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维修车辆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维修车辆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方将一台小汽车(湘F0460)委托乙方维修。
一、维修时间:
1、汽车小修或一、二、三级保养做到在24小时内完成并出厂;
2、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
3、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500元,从维修费中扣除。
二、维修服务:
乙方实行24小时服务,星期六、日、节假日、中午休息照常上班。甲方车辆随到随修。乙方应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并免收施救费用。
三、质量保证:
甲方要求乙方所用材料及配件,必须是百分之百的'原厂件。如有“水货”,一经查实,甲方拒付全年维修费用,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范围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五、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____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甲方:____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及中心____区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部计算维修费。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六、付款方式:
乙方凭维修发票经甲方有关人员核验签字后,于____月份、____月份分两次到甲方结账付款。
七、若在承包期内,乙方服务优质,履约较好,经甲方年度审查合格后,本合同可顺延。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车辆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指定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事宜,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总则
双方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互利的原则,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
二、定点维修的范围及内容
1、甲方的机动车辆,均可在乙方进行维修和保养。乙方应实行24小时维修接待,并在市区及公里范围内提供免费车辆救援服务。
2、乙方应根据甲方送修车辆《报修单》的内容,对送修车辆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对《报修单》的内容予以确认:包括车型、车牌号码、送修时间、维修内容明细及经办人签字等内容;若需调整修理项目时,应经甲方认可。
3、凡在乙方修理的车辆,原则上乙方不得转厂修理。乙方要根据车辆的情况,随到随修,不得无故拖延修理周期,一般故障当即排除,二级保养一般不超过24小时,整车大修一般不超过七个工作日,若整车做漆可延迟至七个工作日完成。
4、乙方应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甲方车辆在送修期间造成的事故、车辆丢失,乙方要全额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5、乙方要建立甲方所修车辆的维修档案,认真做好各项维修保养纪录,保管好原始单据,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三、维修质量标准
1、乙方所维修的甲方车辆出厂,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有关标准的,要达到行业或部门标准,并对出厂车辆实行质量责任保障,即:一级维修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二级维修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十天内;大修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百天内。在上述质保期内,凡因乙方修理质量问题造成甲方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乙方负责对甲方车辆及时、免费修复,对造成甲方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乙方要全部赔偿(若乙方质保期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乙方的质保期执行)。
2、乙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要经过专门的质检技术人员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测,并开具由市交通局监制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卡》。凡整车大修或总成大修的车辆,必须经汽车检测中心站的检测合格后,方能发证出厂。
3、乙方维修车辆所使用的零配件要使用正厂(原装)零配件,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副厂零配件的,应事先告知甲方并做好记录,在取得甲方同意并保证车辆能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但车辆的关键部位如:转向系统、刹车系统、灯光系统等关键部位禁止使用副厂零配件。
四、维修费用结算
1、乙方按照合同附件向甲方收取维修零件费、工时费及其它管理费用。
2、每月5日前,由乙方出具甲方上月度维修明细单,附有甲方经办人员的签字确认的《报修单》。甲方确认维修金额后,乙方应提供双方确认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维修费结算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每月30日前结算上月度维修费用,并以支票的方式支付。如因乙方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的原因导致甲方延迟支付维修费,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维修车辆的工时定额标准,在特种车辆和特殊情况下,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若无甲方《报修单》修车,或无故拖延维修周期,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付维修费,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凡因乙方维修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若乙方不予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的履行,并视情节对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部分或者全部不予退还,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视情况分别做出警告、严重警告、罚款和取消乙方定点维修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与定点维修的处理。
①无正当理由拒修的;
②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问题拒绝免费返修的;
③服务态度极差,造成恶劣影响的;
④使用假冒伪劣零部件;
⑤与甲方人员串通损害甲方公司利益的;
⑥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谋求不正当收益的;
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上述1-6项情形之一的,每一次扣履约保证金元;乙方出现以上行为2次(含)的,每次扣罚元,出现4次(含)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乙方定点维修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与定点维修的处理。
六、其他
1、乙方在支付履约保证金壹万元之后,本协议经双方签章有效,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合同履行完毕,甲方凭收据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2、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3、双方特别约定事项:
4、合同附件
1)附件1——车辆维修价格表
2)附件2——报修单
3)附件3——甲方车辆维修名单(包括车型、车牌号)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维修车辆合同3
托修方(下称甲方):
承修方(下称乙方):
甲方确定乙方为汽车维修定点单位,为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甲、乙方双方依据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现就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
2、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记备案的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维修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3、按照国家交通部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来乙方进行检测。
4、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警告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5、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2、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
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的权益。
5、甲方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服务。
6、乙方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修情况进行监督。
2、对竣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返工。
四、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维修费而造成的维修项目不按时完工,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收费标准
附工时收费标准,零配件则按具体维修时再行报价。
六、材料提供方式
维修的材料由乙方统一采购。
七、质量保证期限
根据我国标准执行,小修10日或20__公里;二级维护30日或5000公里;整车修理、总成修理100日或20__0公里(以先到为准)。
八、验收标准
经乙方按自检、互检、总检三道工序合格后再由甲方试车验收。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实行定时结算,即执行费用月结,每月( )日结算上月维修费用。
2、甲方可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维修费用。
3、乙方提供收款发票
十、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十一、争议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直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决。
十二、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壹年,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视执行情况再续期。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维修车辆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确定____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做为甲方的定点维修单位,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诺甲方的`车辆随到随修,保证质量,并提供24小时救援服务。
二、乙方保证为甲方车辆维修更换的零部件为原厂部件,如发现假、劣品,按2倍赔款。
三、乙方对甲方维修车辆合理收费,并免费提供检测服务。
四、乙方对甲方维修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返修率控制在5%以下。
五、委托维修方式:
1、甲乙双方履行委托维修单制度,甲方委托维修单一式两份,由甲方负责人_________对维修项目签字确定,并留存一份,甲方托修人持委托维修单到乙方进行车辆维修(另一份委托维修单乙方留存)。
2、乙方严格按甲方委托维修单所列维修项目进行维修,维修项目变更需经甲方负责人认可同意(电话或其它方式)并在委托维修单上注明(《委托维修单》见附件)。
3、乙方将甲方车辆维修完毕,经甲方托修人验收合格,且确认结算单无误后,签字确认。
4、乙方将甲方托修人签字确认的结算单(其中一联)及委托维修单复印件交给甲方托修人,交由甲方留存。
5、乙方凭甲方托修人确认的结算单及甲方负责人确认的委托维修单与甲方结算。
结算方式:每月或维修费用达到5000元以上结算一次。
六、如甲乙双方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诉诸法律。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____年____月___日
维修车辆合同5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汽车维修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本单位车辆交乙方修理。
二、在协议期间内,甲方车辆送乙方承修时,甲方应随车送加盖公章并有主管签字的“车辆送修通知单”。修理项目、部位确需增加时,需经甲方同意并附有续单,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或涂改“车辆送修通知单”。
三、乙方保证甲方车辆维修质量,凡因乙方配件质量装配不当造成的`车辆返修,由乙方承担。以市行业管理处定技术标准为准。
四、乙方对甲方送修的车辆,应优先安排,并千方百计满足甲方用车的时间要求,做到小修当天完好出厂,大修不超过10天,事故车视车损情况另定;若缺件修车时间顺延;修理质量保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新修部位和更换配件后出现故障,如确系修车或换件造成,按市行业管理办公室有关规定处理。
五、甲方送修车辆修好出厂前,应由甲方对车辆的修理项目、部位等结果情况逐一过目、认可签字;并由乙方专人
陪同试车检验无误后方可出厂。
六、甲方有操作不当或不定期保养造成乙方更换配件损坏,由甲方承担配件及工时费。
七、乙方修理甲方车辆时,以甲方出具的车辆派修单为准。乙方为甲方修理车辆完毕保证干净整洁。
八、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九、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须相互遵守合同,乙方应在合同期限内保质量完成甲方派修单修理项目及车辆干净整洁。合同期满后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
十、结账时,乙方应开具维修行业发票。甲方应以支票方式及时结清修车款。
十一、车辆维修中的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定。
十二、协议一式二份,嫁衣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修车辆合同6
甲方(送修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二、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
2、甲方车辆需要在乙方进行维修时,必须提供经过甲方公司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维修单”(如果授权人信息发生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新并备案)。同时,甲方应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并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3、按照国家交通部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到乙方进行检测。
4、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警告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5、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三、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2、为甲方提供原厂配件,以确保所提供的所有零配件符合国家标准。在不影响车辆行驶安全的情况下,乙方可以经过甲方同意,并选择使用其他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
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我们秉持守法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章程办事,并时刻遵循诚实守信的准则。为了确保车辆维修任务的顺利进行,我们会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并杜绝任何不良行为,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甲方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服务及道路救援等服务。
6、乙方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
四、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2、对竣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返工。
五、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外的其他要求。
2、由于甲方拖欠维修费导致维修工程无法按时完工,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我们提供包括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他与汽车维修相关的服务项目。此外,我们还提供交通事故车辆的维修服务。
七、送修手续
1、当甲方需要送修车辆时,经办人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名为“车辆维修申请单”的表格,以下简称为“维修单”。在维修单上,应清楚地填写有关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以及需要进行的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维修单将被交给乙方,乙方根据维修单确认接受并进行相关维修项目。
2、二方在维修工作中发现除维修计划以外的其他故障时,应立即向甲方汇报情况,并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修理工作。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八、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九、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完成车辆维修后,应填写一份名为“车辆维修结算单”的文件(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记录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所使用的材料和部件、消耗情况以及工时费用等信息,并注明质量保证期。该结算清单需交由甲方经办人进行审核并签字。此单应复制多张备查。
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确保修理结果符合送修要求,并确保维修费用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修理结果及费用。若发现修理结果不符合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并要求解释。若乙方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有权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十、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3、付款。
(1)每个月的最后一天为当月的截止日期。乙方应该在次月的5日之前,将所有的结算清单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提交给甲方的经办人进行核对并签名,然后由甲方的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办理付款手续。
(2)或者经双方协商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后统一开发票经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办理付款手续。
十一、质量保证
1、在甲、双方约定,在质量保证期限和时间范围内,如因乙方维修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机械故障和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3、乙方应确保维修所用材料都是全新的正品,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必须得到甲方的事先同意才能使用。乙方需要保证所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人满意的性能。在车辆维修完成交还给甲方后,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于因维修技术、工艺、配件材料缺陷以及其他由乙方原因导致的任何不足或故障,都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果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明维修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情况,甲方将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索赔请求。
4、如果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按照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的约定时间内采取相应措施,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且乙方将负担相关风险和费用。
十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所提供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起索赔要求。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若乙方对甲方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责任。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全新、原装、合格的产品,且免费进行更换。同时,乙方应依照合同的规定,对修补或更换的零部件延长相应的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的一周内,乙方未做出任何回应,那么甲方将视为乙方已接受上述索赔。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的两周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任何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不足,乙方需要以现金补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索赔问题。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无法达成解决,则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任何一方违约都将导致合同的终止。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若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乙方违反合同条款;—乙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乙方发生经营异常、财务困难或其他严重不良情况影响合同履行。此外,甲方也有权依据其他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5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2、双方合同约定,乙方不得向甲方的经办人发放任何形式的回扣。如一旦发现有违反情况,甲方有权即刻全面终止合同,并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
3、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十九、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须经甲方与乙方双方积极协商,并共同签署书面的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应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车辆合同7
甲方:
乙方:
为规范车辆维修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二、甲方保证维修质量符合国家维修行业标准。
三、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使用维修配件,确保更换配件是本地区同品牌同型号的.最低价格,工时费收费标准按市场最低价格。
四、甲方保证24小时提供维修服务,市内紧急救援15分钟到达现场,市外根据路途情况争取最短时间到达。优先抢修,及时交车。
五、非紧急维修时,甲方需根据乙方负责人签字的车辆维修通知单进行维修。紧急维修时,甲方需同步通知乙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现场确认后,方可维修。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六、因甲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内容包括:维修项目、具体部位、耗材、部件、工时费、质量保证期及经办司机签名,此单多联复写,以备结算时使用。
八、结算方式:每三个月时,甲方执维修结算单及维修发票与乙方结算一次。
九、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维修车辆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方考虑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其在附表中所列车辆。
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享有配件优先使用权。
二、车辆送修
1.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需持有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车辆维修通知单,乙方见单后方可按此协议维修车辆。
2.甲方车辆维修通知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经办司机姓名。
三、维修项目
1.维修项目由甲方在车辆维修通知单上注明,车辆维修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报修单位和财政局公章。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司机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4.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司机。
5.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结算方式
维修费累计达5000元以上或每三个月时,乙方执配件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与甲方结算一次。因甲方原因逾期不结算,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收利息。
五、合同日期:自 20xx年 1月 1日起至 20xx 年 12月 31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尚义县财政局 乙方:上海大众汽车张家口
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维修车辆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据集团公司办公室[20__]3号文,为加快鼎力公司改革步伐,促进企业用工和分配领域良性竞争机制的形成,本着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成本费用降低、有利于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原则,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研究决定,自20__年起,甲方将所承修之鼎运各场站所有营运车辆的日常维修及一级保养业务委托乙方负责承修,为明确保修内容及双方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及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维修、保养范围内容
1、甲方将鼎运公司现有营运线路车辆的维修、保养、新巴分公司车辆(琴潭车场)检车交由乙方承担,修理费用【工时费、材料费(含润料、电瓶费用)】按鼎力公司和鼎运公司双方确定的百公里定额委托乙方包干承修;其中除社区巴车辆以外,其它营运车辆二保以上项目暂不委托乙方负责承修; 2、不包干内容:责任车保修、空调设备修理、自动变速箱修理、空气悬挂修理、应配物件丢失、驾驶车辆违规操作损坏;
3、公务车、责任车或其它设施(设备)的修理、保养可按实际发生数或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送交乙方维修、保养车辆的保修质量、进度(停场车日)进行监督与管理,对乙方因服务态度、修理质量、配件质量等影响车方营运车辆正常使用、引起投诉的,甲方有权拒绝付费或扣罚费用(按鼎运公司和鼎力公司签署《车辆维修保养协议》违约处罚条款及参照执行集团公司蓝皮书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应即刻予以改进。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建立、健全各种作业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文明生产等规章制度。如甲方发现有不按规范操作、零部件组装过程清洁不达标、车辆竣工后卫生状况差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付费或扣罚费用,乙方应即刻予以改进。
(二)、甲方的义务
1、每月26日前向乙方提供甲方次月的车辆保养计划。
2、按时向乙方提供每月经营车总行驶里程。
3、按规定时间审核月度结算报表并向乙方支付经双方确认的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次月的车辆保养计划。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每月经营车数量和总行驶里程情况。
3、有权要求甲方按规定支付经双方确认的修理费用。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作业、安全作业;
2、不得干涉甲方对协议车辆维修、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甲方提出的服务态度、修理质量等意见和建议进行回复、改正;
3、乙方临时将协议车辆交由其他厂家(含协作厂家)修理时,应保证车辆的设施完好和车辆安全;
4、乙方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车辆技术规范或国家、汽车厂家有关技术标准、作业规范进行维修、保养作业,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三检"制度;
5、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遵循"有报必修、随报随修、先简后繁、先易后难,质量第一和小修不过夜"的维修原则,尽量缩短车辆维修时间。在对某一总成进行修理时,应注意对关联部件进行检查(如:检修变速箱时必须检查离合器总成的情况等);
6、接到车辆抛锚通知后,应及时组织维修和施救工作,确保不影响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
7、严格应按集团公司有关保养及维修项目规定的作业时间完成维修保养工作。凡出现特殊件待料、技术难题等不能按时竣工交车的,必须及时将详情反馈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认可。
8、乙方应严格执行鼎力公司汽车配件材料采购管理规定,为保修车辆提供质量合格的`配件材料;
9、按照甲方报表要求,分类汇总车辆的修理费用、材料费用、车检费用明细。
三、费用项目、结算标准和结算方式
(一)、结算标准:
1、包干定额标准
(1)除不包干项目外,其它修理工时费按百公里定额包干结算,定额为8.45元/百公里;
(2)除不包干项目外,其它修理材料费按百公里定额包干结算,定额为9.64元/百公里;
2、车检费用:按每台次4元结算;
3、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车辆抢修费8万元,平均每月支付6666.67元;
4、公务车、责任车、事故车或其它设备设施的修理按双方约定的工时定额、费用执行或双方临时约定。
四、其它约定
1、承包期内乙方需接受安置甲方派遣52名人员,薪酬按乙方的工资方案分配,乙方不承担甲方所派遣人员五险一金单位应缴纳部分费用;
2、甲乙双方须签订人员派遣协议,乙方须与甲方所派遣人员签订上岗协议;
3、乙方承担瓦窑保养场每月所发生水电总费用的15%;
4、甲方转包业务涉及的场地、设备,无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场地、设备的维护、修复;
5、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本公司人员进行相关的学习(包括集团公司及鼎力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员工管理手册)和技术培训;
6、乙方必须有充足的修理人员及技术力量保证,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违约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及有关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对转包车辆保修业务的质量管理,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合同期间,乙方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合同书取得经甲方委托车辆保修业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10、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安全生产保障金人民币5万元。
五、本合同未涉及的方面按《鼎运公司和鼎力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合同》执行
六、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由集团公司出面调解。
七、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维修车辆合同10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维修车辆
1.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
3.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vin代码/车架号:______________
6.行公里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
甲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
1.甲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甲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自行处理。
第四条、维修价格
1.甲同意甲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车辆交接
甲接收待修车辆时,甲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甲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
(2)按照甲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甲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甲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甲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甲应当向甲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甲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转账□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相应损失。
3.甲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支付违约金。
4.甲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甲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支付违约金。
5.甲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不承担甲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甲,若给甲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桂林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维修车辆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现有汽车。销售、汽车精品装潢及汽车维修服务等三大类业务乙方拥有______________品牌售后服务的丰富客户资源积累以及维修服务经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合作开办______________维修售后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标的______________维修售后服务
二、合作时间及地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地址:____________详见附图,其中车间_____________平方米,钣金、喷漆______________平方米,接待室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双方投入 甲方以原有设备、场地改造实物折价人民币_______万元及现金人民币_______万共_______万元作为投资乙方以设备折价_______万及现金_______万共出资_______万元作为投资。双方约定:
1.双方实物投入和现金投入均由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作项目的共有财产。
2.设备添置及场地再改造均由双方共同确认后购置,作为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以及今后设备折旧、摊销的依据。
四、合作的经营管理模式 双方约定共同管理和经营______________汽车的汽车维修售后服务项目。原则上甲方委派财务部经理和维修服务部副经理,乙方委派财务部副经理和维修服务部经理。双方在本协议生效_______个月内拟订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亏及分配方式 公司合作项目的资金往来设置双方共同确认的资金帐户含转帐帐户及现金帐户,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场租分摊项目、工资、税金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后盈亏按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合作项目经营场地费用分摊 鉴于甲方目前每年场地费为_______万元,合作项目专用帐户须分摊甲方场地费每年_______万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规房屋租赁发票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入帐。从________年度开始,合作项目按每年_______万元分摊场地费,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入帐
七、设备折旧及摊销从合作之日起,从合作项目中提取设备折旧。具体折旧率以双方确认为准。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1.继续开发和扩大现有维修业务,并在合作期内承担维修行业管理及保险、定损、交警支队的公共关系处理。
2.将所销售汽车客户引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维修业务中。
二、乙方:
1.将原有的XX、XX客户纳入双方合作项目中。
2.为XX、XX车辆维修做好技术保障及技术特训工作。
3.开发客户并介绍给甲方。
九、特别约定
1.原________汽车场地系为争取“4”品牌而设置,故一旦甲方争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优先参与权;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在___________区除外内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进行合作;
3.自合作协议生效后,因维修投诉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根据经营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___________区内就合作项目增开新店,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违反上述义务或有其它损害合作对方利益的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_______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
2.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项目事宜未经合作对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获之收益均归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3.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_______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于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维修车辆合同12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共有小车____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本单位____台小车委托给乙方修理,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为岳阳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乙方凭甲方车管领导安排,承接车辆维修业务,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定点维修结算清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第四条维修时间:
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三级保养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4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____元。
第五条维修服务:
乙方实行______小时服务(含节假日),车辆随到随____修,乙方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市内免收施救费用。
第六条质量保证:
本厂对车辆维修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5万公里或壹年,发动机三级保养保修壹万公里,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安全;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乙方保证所有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九条结算方式:
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结算单。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一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维修车辆合同1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湖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湖南大学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2、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3、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4、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第四条合同费用
甲乙双方商定:
按国家审计标准为定额,所做项目以另行清单为主。
付款方法:由甲方验收完工后一次性结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车辆合同14
甲方:
乙方:
乙方所有事故车辆就事故损坏部分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修复,经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协商事故车签定维修协议。
1、乙方的事故车辆修理,依照保险公司核定结果进行,维修项目及更换配件以保险公司和甲方核定为准。
2、乙方事故车维修方案,先按照保险公司定损换件进行、在维修过程中若发现有保险公司不同意换件但必须更换的零部件(待查件)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及保险公司进行追加,费用另算。
3、事故车辆现场及定损手续齐全,甲方只负责修理。如需做现场处理或协助办理,驾驶员需乙方提供。
4、事故车辆能开的情况下,乙方需将车开到甲方维修站,如需要请拖车,拖车费用由甲方承担。(特殊情况除外)
5、事故车辆理赔手续齐全,甲方按保险公司核定修理发票金额7%返回乙方。
6、事故车辆的修理费用结帐方式按月结进行,甲方凭当月所有的核定发票金额并修理完毕车辆,扣返回给乙方7%后,余额每月的25号结算。(不以核定金额是否到乙方为准)
7、事故车辆的.修理工期,以保险公司定损完毕后,视事故车的损坏程定,再另行定期。如修理过程中,若临时增加或更换维修项目(包括待查件)工期另算。
8、车辆修理完毕后,验车标准及提车条件,甲方与乙方必须一起对维修部分进行检查,确认维修部分无误(不得按新车标准验车)。
9、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0、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1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维修车辆合同15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乙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二、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50台“的士”车辆的各级维护、维修(或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甲方有权享有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
四、车辆送修
1、新车营运年/10万公里内,上海大众公司规定甲方的维护保养期间,甲方有权选择维护保养厂家的权利。
2、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的相关事项,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乙方需编制车辆每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甲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
六、乙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定的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三检制度(进厂、过程、出厂)优先安排甲方的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即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七、乙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的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乙方维修质量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作合理补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
八、乙方以“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为指导思想,竭诚为用户服务。对车辆的各类维护和事故车修复作如下管理规定:
1、甲、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一、二级维护保养),乙方必须按时完成。
车辆维修用时如下:
序号维修项目维修时间备注
1一、二级维护保养1小时内
2小修2小时内
3中修4小时内
4大修8小时内
2、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乙方应根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规定》做好车辆修复工作,并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作。
3、事故车辆修复时间规定(天数),按保险公司事故定损总金额修复出厂时间(以双方或保险公司确认定损日为准)。
(1)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时内完成。
(2)金额在0元以下的,36小时内完成。
(3)金额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时内完成。
(4)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最长时不得超过天。并提供24小时(含节假日)维修服务。
4、乙方设有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车辆的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
九、维修项目(内容)
1、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3、乙方维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江西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十一、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 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
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十二、乙方服务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
方应对甲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正常的一、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一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照第八条规定)。
3、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江西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十四、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及车辆停场,按照双方约定每小时为20元的补偿为计算单位。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和后续赔偿(或如有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方可索赔)。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十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车辆的各类小修及一、二级维护保养的工时费(不含配件费),以每台车每月人民币:结算。
3、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4、付款方式
(1)维护保养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2) 每月31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执配件、费用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确认后签名,甲方财务部门收到乙方交来汽车维修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如:超期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支付滞纳金0.03%为计算单位)。
(3)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六、争议解决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七、合同终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附保养内容及费用清单,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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