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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日记

时间:2023-11-27 07:17:59 日记 我要投稿

(优秀)实用的优秀日记

  忙碌而充实的一天结束了,相信大家一定感触颇深吧,让我们今天做个总结,写一篇日记吧。那么日记有什么格式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优秀日记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优秀)实用的优秀日记

优秀日记 篇1

  夜市和早市是同一个地方,靠近湖边的小路上,这个位置得天独厚,早晚去湖边遛弯的人,顺便来这里逛逛,买点水果蔬菜,一举两得。

  今天晚饭吃的早,在家无聊,想去夜市逛逛。天还没有黑,夜市上已经热闹起来了,叫卖声此起彼伏。当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吆喝。

  边上一个卖绿植的,几个妇女围着一三轮车的盆栽,手里一人提一盆绿萝,细细打量着,像打量着多日不见的孩子,而卖绿植的男人笑嘻嘻的.望着他们,像望着自己的亲人。

  不远处地上蹲着一个妇女,蓬头垢面,双眼顶着手里的手机,面前的蔬菜无精打采的趟在地上。

  卖梨子的大叔,一脚踏在三轮车轮子上,双手举起捧着手机看,满满的梨子压在三轮车上。

  这里的蔬菜水果比超市新鲜,大多都是自家种的,当天采摘。但是这个点大多都已经吃过晚饭,买蔬菜的少了,蔬菜摊大多都很清闲。早市要热闹的多,早晨的吴家卤肉,胖姐的小油条,还有其它特色早点,每天都排长长的队伍。相比之下现在冷清多了。

  买洗化用品的男子趟在摊子后面的躺椅上,拧着脖子和傍边卖袜子的女人聊着天。

  往前走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大声吆喝着:吸水毛巾一块钱一块。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今天卖东西的似乎比买东西的多,因为走起路来并不拥挤。在这里走走看看,似乎能寻到最简单的快乐。这里似乎最接地气,处处充满着烟火气。

  再往前走就是小吃区了,五花八门的小吃,铁板鸭肠油炸臭豆腐各种烤串章鱼小丸子……,浓浓的烟熏火燎的气味,还有闪闪发光的霓虹灯。每个摊位前都有几个人在等待,晚上这里比蔬菜水果区人气旺。这些小吃我几乎都吃过,最喜欢的是油炸臭豆腐,又酥又香配上爽口的酸菜,特别解馋。

  刚要奔油炸臭豆腐的摊子去,一个妇女骑电动车,先我一步到达了,可是前面的车轮正好低在摊子前等候的男子的大腿上。男子不乐意了,瞪大眼,“你咋回事?”

  “哎呦,我没注意”女人敷衍道。

  “怎么这样,往我腿上撞啊”,男子不满意了。

  “要不去医院给你看看”女的不甘示弱。

  “哎呦都别说了”,摊主听不下去了。

  一看这情形,我怕口水溅到脸上,这样就不美了,转身赶忙离开。此时天已黑了下来。

优秀日记 篇2

  我长途跋涉,“翻山越岭”几经周折,花光了身上的一半盘缠,终于来到了梦寐以求的“福建沙县名吃”店的门口,丝丝香味飘进我的鼻子。啊!炸馄饨、柳叶蒸饺、红烧大排饭……my favourite food(我的最爱)我来了!

  “服务员!”“来喽!请问您要点什么?”“一份柳叶蒸饺,两个卤鸡蛋,乌鸡面……”哎呀!终于点完了,说的我口干舌燥,但我也没办法,谁让他们这好吃的'这么多呢?

  “啧啧,好香啊!”我的柳叶蒸饺上来喽,看外面皮质光滑,咬一口下去,香味顿时溢满了整个嘴巴,真好吃!“@#¥&*……”转眼间,一笼蒸饺已被我吞下肚。

  乌鸡面上来了!上面洒着绿油油的蒜苗,周围撒着乌鸡肉,看着就真让人口水直流三千尺崖啊!咬一口面,这面细嫩光滑,嚼着特香!

  你们想吃吗?那就赶快到福建沙县名吃去慢慢品尝吧!就在文体中心斜对面哟!

优秀日记 篇3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 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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