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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初二作文

时间:2024-06-17 14:32:45 初二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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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初二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自传初二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传初二作文

自传初二作文1

  我是西弗勒斯斯内普,一位巫师,可人们对我的评价却并不是有多好。但我不怪他们,事情的真相往往都是被尘埃所淹埋的。

  我也被叫做“混血王子”,我的父亲是一位麻瓜,(非巫师,不懂法的人),我的母亲是赫赫有名的女巫,可她犯了一个在巫师界致命的错误:她嫁给了一个麻瓜。于是,我们家受尽白眼,百遭唾弃。迫于无奈,我们搬到了肮脏的蜘蛛尾巷。我不喜欢我的家庭,我的父母总是日复一日无休止地争吵着。所以我时时刻刻期待着,期待着十一岁的到来,盼望着我在阴沟里所仰望的鳳空。只有到了十一岁,我才能到霍格沃茨上学,学习真正的魔法知识。

  一头油腻的黑发,黑洞般地眼睛、高挺地鹰钩鼻以及身上脏兮兮又肥大的孕妇装并不会使我在生活中有多受欢迎。他们叫我怪胎,我也没有朋友,但是我遇见了丽丽。伊万斯,她是麻瓜中的少数,她拥有魔法的能力,那么从真正意义上讲,她是一位女巫。我们很快便结成了朋友,我给他讲了很多巫师世界的事情。她总不会厌烦,急切地拉着我的袖子,瞪着眼睛问“然后呢?还有呢”?我很开心我能有这么一个朋友,我总在房间里回忆我们相处种种,哪怕门外隔着争吵声,东西破碎的声音。

  时间并不会因为我的祈盼而加快,更不会因为感情的加深而止步不前。去到霍格沃茨的'日子瞬间到了眼前。在学校里我也并没有比在麻瓜世界里好过多少。他们讽刺我的头发,穿着,叫我“鼻涕精”。但我和莉莉的关系还是很好。可我做了一件让我不可饶恕的事情,我后悔了一辈子。

  在被人羞辱的时候,她站出来维护了我。可我羞耻心作祟,说出来那个不可饶恕的词“泥巴种”。这是对麻瓜出身的人的一种侮辱。话一说出口,我便后悔了,看着她那深邃的绿眼睛,张了张口,可她却已经跑掉了。事后我向她道歉,却并没有得到她的原谅,这份愧疚从此深深地埋在我心里,在时光的细心照料下生根,发芽。我们之间变得生分了,但哪怕是远远的望一望她,我也会满足了很久。就让我一直护着这束光吧。

  在毕业后,我又干了一件不可饶恕的事情,这一次直接导致了她的死亡。我的愧疚一度又一度的加深,像枷锁一般禁锢着我。但我得知,她的儿子活了下来,她是为保护她的儿子而死的,她不惜献出生命。我想保护她的儿子,那个尚在襁褓里有着和她一样深绿色眼睛的孩子。我一直在暗中保护着他,保护着他不受伤害。最终,为了保护他,我被黑魔王所杀。她的儿子到最后才知道事实的真相,才知道埋藏在我心底的秘密。我是为正义而死的,也是为保护她的儿子而死的。

  我黑暗的人生中有过一束光,我愿护它一世长明。

自传初二作文2

  我从不知童年为何物,那时每日为温饱而忙碌,浑浑噩噩的日子也就这样过下去。那年初遇对他一见倾心,却不知自己只是为他所利用,把自己放得太低,把他放得太高。每天学习杀人,学习哪里是一刀毙命,哪里是杀而无痕,麻木到自己都嫌弃,却贪恋他任务后一时施舍的温暖,后来,他甚至不再愿意给我拥抱,可我不会拒绝他给出的任务,哪怕可能使我被挫骨扬灰。

  再后来,我的妹妹锦雀来了,一模一样的眉眼,只是妹妹很讨人喜欢,不像我,只有一身的戾气。他对她那么好,我很难过,可我很没用,只能继续完成他给的任务,我终究讨不来他的欢心。可那场刺杀让我心灰意冷,他把她看得那样重,我比她痛的多啊,可他没有再看我一眼,我其实,其实真的很讨厌杀人。

  后来的后来,他让我代妹妹锦雀入宫,呵!杀手怎么会没有心呢?可是被他丢了呀!那天我去找他,还是没有杀了他,我告诉他,假如有一天不爱锦雀了,请善待她,她不像我,是个杀手。换皮很疼,却终究没有人心疼。

  我当做自己从未软弱,但没有想到这却是我幸福的'开始,是的,我爱上了你这个温柔的国君,温柔的让我心软,你心疼我,除了已过世奶奶和锦雀,你花了三天时间爱上我,着实是第一个。至于我,我留下来了,我可以走,却没有走,这便叫移情别恋罢。

  于妹妹大婚他才那日明了,我的妹妹只是我的替身,这是一场真真正正的移情别恋,连他自己都相信的一场疯狂爱恋,比我的要彻底得多。他说“是我负了你”,我说“是,你和锦雀,你们负了我。”我终究没有回头:“执念太深,就易伤,你说,是不是?”

  我不能丢下这份温柔,三年相守也不够长久,最后再温柔的你也终于辜负了我,三年后我闯出山,却得知一代明君在我被锁后竟被成功逼宫,随后不知所踪,百姓都认为你已经死去,我不信,我誓死也要为当年之事追回一个结局。

  在一女子的帮助下,我知晓了全部——锁我三年是变相的保护,那个对我说着“我和他们不一样”的深爱我的你中了雪豹的毒,冬惑草。医圣百里越告诉你,命不久矣——只剩一年了,一年后你不能看着我为你难过而自刎陪葬。所以他啊,在知道我被锁后,再加上些野心,是要逼宫的,这件事,依我的性子,便不会再嫁给他了。为了不让我丧命,也不让我嫁给他,只有按欺君之罪锁我十年,方可如了你的愿,可这样,便只有痛苦和孤独随你入土,我很心疼你呀!这女子表示愿意为我织一幅与你白头偕老的幻境,可我看得太清楚,这样挺累,但我宁愿明明白白痛苦,也不愿稀里糊涂幸福。

  亲爱的你,算了那么多,还是没有算到,看守我的嬷嬷第三年就离开了呀,我还想告诉你,即使你锁够了十年,我也不会把你忘记,我还会如现在这般陪你,生死,相依。

  我哭了,泪水模糊了双眼,鲜血自我手腕流出,我仿佛又看见了你,一袭白衣,绝代风华,我笑着扑上去,抢出你手中的骰子,如那天你刚醒一样再次问你:知道我为什么送你骰子么?

  你说: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君知否。莺歌,我早知。

自传初二作文3

  我叫xx,是个独生子,生长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父亲任职小学教师,母亲是个才艺班教师。在父母亲的陪伴以及呵护下逐渐的成长,和乐融融,快乐的过着每一天。

  我的性情很大方以及乐观,有些在别人看起来很理所当然、微小的事物,都会令我觉得非常幸福,而我也常帮助别人,努力把这些小幸福散发给周遭的人。所以我凡事都想的开,遇到不如意的事,便一笑置之,努力面对并想办法去解决。人生是一段不断重复着“高低起伏波浪曲线式”经验的过程。所以我能深深体会这一点,遇到挫折会咬紧牙关,突破困难,勇往直前。生气是很伤身体的,同时火爆的磁场也会伤及周遭的人,因此我不常发脾气。所以我很容易和别人打成一片,拥有很好的人际关系喔!

  我的兴趣是画工业设计图、看电影、打电动、看书等。我常会利用时间画工业设计图,那是我最大的消遣及情感发泄之处,虽然画的东西目前不可能会实现,但在创造的世界里翱翔的滋味真是太美妙了,那就像是在天堂坐着云霄飞车,耳边同时听着令人飘飘欲仙的乐曲,心中涨满着令人兴奋莫名的成就感的`事。看书则是我的身心镇定剂,一看起书来,就可使人的身心放松,稳定,进入作者所要表达的情境,和它一起悲伤、欢笑!而当我发现阅读的附加价值——增广见闻、充实知识,同时使我成为一个心灵丰硕、智慧敏捷的人时,我竟然更加热爱这个美好的嗜好了。

  而记得在我中班到大班的幼儿时光中,我拍了许多部的广告,那则是我非常特殊又珍贵的人生经历!我从一个无法耐心等待的孩子成熟至大人的一个复杂的指令则即可以马上反应执行,无数的试镜、NG的镜头磨练了我异于常人的耐力及面对挫折感的能力,除此之外我的应变能力及表演、演说的台风也异发成熟,并且拍广告的酬劳亦存下了我人生的第一桶金……这一切的附加价值真是太美好了!而我最得意的成就则是曾经拿到全国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第七名、海峡两岸美术比赛金牌奖、全国学生美展第二名、校际英文演讲比赛第一名……这些既丰美又具有成就感的果实再在都是激励我拓展人生的原动力。

  爱迪生发明电灯,改变了全世界的生活作息;牛顿发现地心引力,改变了人类的认知及开展了科学的新领域。我,梦想成为一位发明家,希望创造出使人们生活轻松便利,无污染的发明。我还希望成为一位工业设计师,改变现代的计算机、电视、手机、汽车、飞机等科技物品,假使在几百年后依然有人记得我的名字而如此的名留青史,不就是一件很浪漫的事吗?我觉得人生就像一场漫漫的棋赛,又像一部影像不断交错的电影,棋赛与电影精采与否完全掌控在你的手里。我愿我是一个高明的导演以及人生操控师,把自己人生的每一个片刻都剪辑的恰到好处,棋局的每一部都踏的稳当扎实,而让自己可以在历史的洪流中激起一点的浪花与涟漪,那便是我人生意义的最高价值成就与快乐的展现呀!

自传初二作文4

  我出生在嘉兴,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听我爸说,在我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就非常喜欢热闹。一旦到了热闹的地方就会喜笑颜开,若不出去转转便会闹性子。

  三岁时,我和母亲住在重庆的老房子里。在那里,我没有玩伴,只会跟在母亲后面转。砍砍木柴,逛逛集市,挖挖野菜……再大点便能自娱自乐了。折下木条,在空中随意甩着,幻想着自己是个能行侠仗义的女侠,随后便丢下木条去追母鸡。回想着当时,到底是有趣还是无聊呢?只有那个三四岁的我才能回答吧。

  我在嘉兴上幼儿园时,父母都很忙。若我放假,常常都是一个人,因此我特别讨厌周末。我讨厌孤独。年幼的我并不缺乏想象,看着空荡荡的房子,便想到一些古怪的东西,但只是自己吓自己罢了。再熟悉些便又能自娱自乐。自言自语,把左右手想象成人陪自己玩,或是逛逛小区,欣赏着花草树木。

  逛腻小区后,我便蹲在家里,和想象出来的朋友聊天,或是开一场属于自己一个人的茶话会,又或者穿上大人的衣服,披上被子来一场舞台秀……即便父母很忙,我也不缺少他们的`陪伴,但我还是孤独的。在家中,我依然没有同龄的伙伴,慢熟的我也做不到对陌生人说:“嗨,我们可以做朋友吗?”因此我会经常幻想有个能同我作乐的知己。

  记得某天,我站在窗前默默地守着,等待着父母的归来。风吹得我凉凉的,忽然听到楼下的小孩喊着楼上的小孩,出来玩。他们愉悦的声音着实让我羡慕。那时我不禁想,我什么时候才能有一个知心朋友呢?

  时间瞬息而逝,我开始上小学。父母也更忙,我也从一开始的接送,变成自己走路上下学。放学路上,我不再孤独。和同学一边聊天,一边玩耍的日子,大概是那时最快乐的回忆。可是最后,他们渐渐不再走路回家,而非常享受热闹的我,便会每天问他们,“你们今天走路吗?”可答案却总不如意。“嗯,不走。”然后渐渐又是我一个人的时光。睁开眼,是我一个人。走路时,又是我一个人。打开门,我还是一个人。慢慢地,我不再讨厌孤独,也不再渴望陪伴。

  与人交往中,我忽然感觉,孤独可以是那么的美好。在孤独中,我不用绞尽脑汁地想,怎样才能不让对话冷场。在孤独中,我不用附和不感兴趣的话题,享受着一个人的欢喜。许是习惯了,独自走路时与花草作伴,和音乐作乐。孤独在我心中变得美好。

  初一的某个周末,阳光透过窗户洒进屋内,暖暖的。窗外传来孩童与伙伴嬉戏的声音,我静静地看着窗户,守着这个空荡荡的家,心里不禁调侃到:“他们玩的可真开心,你也不出去走走,一个人守着不无聊吗?”戴上耳机,漫步在小路上,我享受着这独自一人的时光。偶尔停下来望望湖泊,看看天空。那刻仿佛世界的喧嚣都与我无关。我沉浸在音乐里,沉浸在安静中,沉浸在,孤独的世界……

  生活总会有孤独,与其渴望陪伴,不如享受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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