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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0-10-05 11:23:2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工作方案模板汇编九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备】工作方案模板汇编九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了培养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能力,提高小学生劳动与手工技能。本学期我选择了剪贴画为特色。它不但可以提高孩子们的想象力,观察力和注意力,还可以培养他们的认真、耐心、细致和手眼并用的好习惯。现将本学期本课程的开设情况、学习状况总结如下:

  一、通过一学期学习,充分的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因为剪贴画趣味性较强,剪出的作品很精美,并且学生动手的机会也很多,符合低年级学生好动的个性特征,小朋友们在玩中学到知识与制作技能,使小学生的心情变得轻松而又愉快,在宽松而又愉悦的气氛中,极大地调动了小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二、通过的学习,使小学生的双手与大脑的思考变得协调起来。

  剪贴画需要动手,手一动,就会引起大脑的积极思考。动手剪时,他们就要思考:如何剪,如何画出合理漂亮的图案,怎样才能剪好,贴好。一件作品的完成,使他们的小手变得更灵巧,脑的思考变得更敏捷。

  三、通过的学习,培养了小学生的毅力和耐力。

  现在小学生都是独生子女,并且他们的耐力和毅力都很差,依赖性较强。在课上,他们过的是群体生活,同龄人在一块,常常使小学生变得争强好胜,加上老师正确的指导和鼓励,一些难做的手工,他们靠着争强好胜的信念,也能独立完成。这样,长此以往就使小学生的毅力和耐力加强了。

工作方案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经营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煤炭经营,是指从事原煤及其洗选加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经销等活动。

  第四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以下统称“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煤炭经营企业

  第五条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第六条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市级审查、分级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由区县(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的初审,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

  第七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

  (三)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企业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六)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包括场地面积、储煤能力和场地设施);

  (七)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八)质检部门出具的煤炭计量设施和煤炭质量监测设施合格证明;

  (九)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第九条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取得煤炭经营资格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第十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未申明联系方式,无法告知的除外)。

  第十一条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审查部门必要时可到有关现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经审查核实具备煤炭经营资格条件的,予以批准,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

  第十三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在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煤炭经营资格证。

  第十五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作出的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审查决定,可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

  第十八条煤炭经营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

  第二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证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二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审查煤炭经营资格,除法定收费项目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章煤炭经营

  第二十三条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证煤炭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从事煤炭经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由买卖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数量;

  (三)品种、规格、质量;

  (四)价格;

  (五)交货方式;

  (六)发出地点(站、港)和到达地点(站、港);

  (七)履行期限;

  (八)货款及运杂费的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纳税登记号;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煤炭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需由运输企业承运的煤炭,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或煤炭用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运输企业签订煤炭运输合同。

  第二十七条煤炭运输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煤矿企业或煤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运质量合格、计量准确的煤炭;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运,并将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分装、分堆;煤炭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卸煤炭。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煤炭发运时承运、托运双方的交接和到站(港)后收货人对煤炭质量、数量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煤炭经营应当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

  第三十条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炭经营企业实行煤炭代理配送。

  第三十一条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民用型煤,应当保证质量,方便群众,稳定供应。

  民用型煤应当推行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第三十三条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禁止下列经营行为:

  (一)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擅自经营;

  (二)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销售煤炭产品;

  (三)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欺诈手段;

  (四)垄断经营;

  (五)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的规定,哄抬煤价或者低价倾销;

  (六)违反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偷漏税款;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参与煤炭经营。

  第三十五条禁止行政机关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额外加收费用。

  禁止行政机关开办煤炭经营企业或者从事、参与煤炭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禁止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

  禁止经营无煤炭经营资格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产品。

  禁止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煤炭产品。

  第三十七条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其供应的煤炭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用户对煤炭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买卖双方在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煤炭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应建立对煤炭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的全面检查制度。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活动,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公正廉洁,秉公执法。

  第四十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煤炭经营企业或者煤炭用户了解有关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应当提供方便。

  第四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第四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实施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罚则条款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发布前,依据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已经审批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工作方案 篇3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政策性

  “三农”保险有利于减轻农民因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增强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农民的生产自救能力,促进农业稳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的紧迫要求,扶持农民、保护农业、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和政府惠农政策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新农村建设,也有利于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强保险业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保险业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乡镇(办、场)各有关部门及人保财险公司要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民自主自愿”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创新支农方式,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统一标准。严格执行政策性“三农”保险保费补贴方案

  按照全省统一规定要求,年。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继续开展能繁母猪、水稻、农房和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4个试点险种,中央和省、县(市、区)财政通过保费补贴的办法,引导和鼓励农户、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参加保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三)农房保险。保险金额为每户3000元,为全市“两属两户”持证的农村军属、烈属和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提供农房保险。保险费率3‰,每户保费9元。其中:省财政承担70%每户6.3元;县(市、区)财政承担30%每户2.7元。

  (四)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4万元,每人保费5元。保费从水稻保险补贴资金节余部分解决。

  三、强化措施。确保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复杂,各地要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农办作为召集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保财险支公司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通报各地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水稻保险工作专班由市农业局牵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专班由畜牧局牵头、农房保险工作专班由民政局牵头、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专班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人保财险支公司等相关部门派员分别参加四个工作专班。各乡镇(办、场)要比照市政府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并成立相应工作专班,迅速召开动员会议,充分调动乡镇(办、场)村组基层力量,层层签订责任状,力争全市水稻投保种植面积、能繁母猪承保率不低于90%两属两户”农房承保率达到100%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率达到30%全市各乡镇(办、场)水稻保险在月日前完成承保签单、农户收费工作。两属两户”农房保险在月日前完成签单工作。能繁母猪保险在月日前完成承保签单、农户收费工作。

  (二)切实落实各项保费补贴资金。市财政局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按险种报同级农业、畜牧、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可,市财政局据此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应由市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市财政局在此基础上将已签订保单、农户已缴清保费及财政局已足额拨付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汇总后报省级财政部门,省财政据此拨付中央及省级保费补贴资金。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保单结算、据实补贴”办法,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政策性“三农”保险真正惠及“三农”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不到位,影响保险试点工作进度的进行全市通报。

  (三)认真执行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合同条款是由省级保险经办机构、省政府有关部门。报保险监管部门审查备案后发布的各地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范的保险合同条款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投保人缴付保费、经办保险机构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后24小时内即生效。

  (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人保财险公司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稳妥地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工作,努力实现“农民满意、政府满意、保险机构满意”目标。要按照保险合同条款的要求,积极为农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一旦出险要及时受理、及时赔付。人保财险公司要对保费收入进行独立核算,并按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风险基金,一方面通过合适方式反哺农户,另一方面用于弥补出现大灾时理赔资金不足。

  (五)严肃保险工作纪律。各乡镇(办、场)各有关部门和经办保险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对违反政策规定。挤占、挪用财政保费补贴资金,骗保、套保的对不按规定及时、足额赔付的发现一起,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六)扎实开展“三农”保险的政策宣传。各乡镇(办、场)各相关部门和人保财险公司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力求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千方百计调动农民自愿参保的积极性。

工作方案 篇4

  一、评审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为:zz

  职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z。

  评定小组成员为:zz

  二、评审程序

  公开述职、材料打分、公开展示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成果、民主测评、择优推荐、公示等程序

  三、评分细则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规范及其它工作方面

  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 (15分) 其他工作 (10分)

  年度考核 (10分) 综合表彰(任现职以来) (5分) 教龄 进档 学历 农村任教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6分。

  年度考核优秀每次2分。

  表彰、嘉奖、记功,

  镇校级每次1分,市(区)级每次2分,z市级每次4分,省级及以上每次5分(其中镇校级累计不超过2分)

  各类与教育教学工作及申报人员岗位职责有关的单项表彰。市(区)级每次1分,z市级每次2分,省级及以上每次4分。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至今每年0.5分。

  任现职至今,进档职龄每年0.5分。

  作为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另加1分。

  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3分,博士学位4分。

  从教以来在农村任教满三年的加1分、满5年的2分,满8年的加3分。市(区)内支教1年1分,跨市(区)支教1年2分,跨省支教1年3分

  (二)教学工作

  项目 累计分值 细则

  循环教学 6 任现职以来有过两次循环或教过两次初、高三以上的6分;有过1次循环教学的4分;无循环教学或未教过高、初三的2分。高初三不开设的课程按最高学段任教3年以上的6分,不足的每少一年减1.5分。只有初三开设的学科任教5年以上的6分,不足的每少一年减1分。

  教学效果 5 任现职以来,同类班级四个班以上的,期中、期末考试3次以上第一名或1次第一6次第二的或2次第一3次第二的5分,次数不足相应减0.5分∕次; 从未获得过第一第二的最高不超过3分;中途接班且进步明显的加1-3分;不参加考试的学科按平时上课表现及与本组其他教师比较给分。

  工作量 6 任现职以来,每学年每周标准课时(不含年级系数)超12节的6分,10-11节的5分,8-9节4分,6-8节的3分,6节以下的2分,教学工作量不足12节有其他辅助工作量累加的最高不超过5分。(有部分学年工作量达不到以上标准的计算均值)

  劳动纪律 3 任现职以来,无病事假的抽查全到的3分;有过请假自己安排好课务的的减0.1分∕天,学校安排课务的减0.2分∕天;抽点未到减0.2分∕次.;有过上课迟到或早退的减0.5分∕次;有过旷课或旷职的减1分∕次.。

  教案 2 教学工作检查教学案上二次备课充分,教学反思全2分;其余1分

  教师基本功竞赛 3 任现职以来,参加课堂教学和教师基本功竞赛获奖。

  课堂教学省级及以上3分;大市级2分∕次;市区级1分∕次,校级0.5分∕次;

  基本功竞赛省级及以上1.5分∕次,市级1分∕次,区级0.5分∕次,校级0.25分∕次。

  学生满意度 2 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课堂测评学生满意率均为95%以上2分; 94-90%的1.5分,89-85%的1分,85%以下0分。

  其他 2 编写校本教材的主要编者,完成任务得到学校确认的2分;任教第二选修课,有地点有学生有教案有成绩评定2分;指导学生社团建设,参加研究性学习课程指导,校“三进”工作有方案有过程有成果展示有总结的2分;

  (三)教科研方面

  1.公开课教学(6分)

  省级以上公开课(5分/次)

  地市级公开课(4分/次)

  县市级(市直)公开课(2分/次)

  校级公开课(1分/次)(不超过3分)

  总分(累计不超过6分)

  注:1.申报时须提供活动通知、活动安排方案、公开课教案以及评课议课记录等详实的佐证材料原件,并经组织单位确认或市(区)以上教科研部门认可。

  2.同一课例以最高级别计分。

  2.发表获奖论文或参编教参(10分)

  核心刊物

  (8分/篇)

  参加z市级及以上编写的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5分)

  省级以上公开发表(5分、篇)、获奖或专题研讨交流作品(3分/篇)

  市级公开发表(3分/篇)、市级获奖或专题研讨交流作品(2分/篇)

  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注:1.同一篇论文以发表或获奖级别最高的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2..获奖论文必须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教研室、教科所、电教馆以及教育学会组织评奖并发文公布的。

  3.教学改革及课题研究工作(10分)

  (1)教改:参加教改实验取得一定效果,教育教学经验在县级及以上范围交流推广的5分;

  国家级经验交流(5分/篇)

  省级经验交流(3分/篇)

  大市级经验交流(2分/篇)

  市直学校级培训、经验交流(1分/篇)

  校级经验交流(0.5分/篇)(不超过2分)

  总分(累计不超过5分)

  (2)课题研究。参加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的5分。

  国家级课题(5分/篇)

  省级课题或国家子课题研究(4分/篇)

  市级课题研究(3分/篇)

  市直学校课题研究(2分/篇)

  总分(累计不超过5分)

  主持人5分

  主持人4分

  主持人3分

  主持人2分

  一般参与4分

  一般参与3分

  一般参与2分

  一般参与1分

  课题研究开题的1/3×单项分值、中期得2/3×单项分值、结题得5分。

  说明:1.教科研课题要求为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审批立项的课题。参加课题研究的需提供课题名称和相关佐证材料;且必须有课题研究报告。

  2.论文、教改、课题研究、讲座及经验交流不得重复计分。

  3.所报课题以自己认为可得最高分的课题为依据得分。

  (四) 教育工作

  1.教育管理

  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3年(一级)、6年(高级)以上、(任现职2年)

  满分6分。班主任年限不足者,以0.5分/年计入。

  从教以来,担任团委书记、少先大队辅导员、教研组长以上干部等教育管理4年(一级)、7年(高级)以上(现职3年)满分得6分。指导学生社团、课外活动小组,4年(一级)、7年(高级)以上(现职3年)满分得4分。年限不足,以0.5分/年计

  任现职以来担任前二项工作2年以上每加1年加0.5分

  现职以来担任备课组长0.5分∕年,累计不超过2分

  现职以来担任团委委员、工会委员、学生会干部

  0.5分∕年,累计不超过2分

  现职以来,参加宿舍值班管理

  1分∕年(累计不超过2分)

  现职以来协助政教处组织综合活动

  0.5分∕次(累计不超过2分)

  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教育实绩(所带班级、团委、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活动小组及本人)

  获国家级表彰5分∕次

  获省级表彰4分∕次

  获地市级表彰3分∕次

  获县市级表彰2分∕次

  获校级表彰1分∕次(累计不超过4分)

  开设校级及以上班会观摩课或班主任培训讲座1.5分∕次。任高、初三毕业班班主任,且完成学校工作目标,1分∕届。

  总分(累计不超过7分)

  注:同年度获集体和个人表彰不重复计分,按得分高的计。

  3.学生获奖(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的非学科类竞赛获奖。)

  省级以上1.5分∕人次(一等奖加0.5分∕人次)

  地市级1分∕人次(一等奖加0.5分∕人次)

  县市0.5分∕人次(一等奖加0.5分∕人次)

  校级奖0.125分∕人次

  总分(累计不超过3分)

  注:同一学生参加同种竞赛以最高级别奖计分。

  说明: 1. 以上量化各项得分均需提供佐证原件材料(学校组织的竞赛以各处室组织文件为据)。

  2. 此细则解释权归党总支、校长室。

  四、日程安排

  6月19日

  组织符合今年职称评定条件的人员填写申报表格

  6月21日

  审核今年拟申报职称教师资格,确定符合参评条件的对象

  6月22日

  组织符合今年职评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填写上报有关表格

  6月23日

  成立20xx年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并上网公布

  6月24日

  各部门根据今年职评文件精神修订完善评分标准

  6月27日

  出台职评方案并上网公布

  7月2日

  上午8:30,教代会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年级部主任、教研组长带笔到报告厅开会,申报职称人选述职(每人限时3分钟),代表们投票,数据排序后报职评领导小组

  7月3日

  上午8:30,,组织各部门负责人集中到办公楼五楼会议室给申报职称人选材料评分,结果统计后报职评领导小组

  7月5日

  召开职评领导小组会议,进行投票,根据材料打分、民意测评及领导小组成员投票情况确定最终排序

  7月7日

  去教育局领取职评材料,组织学校推荐人选填写

  7月9日

  逐一验核职评申报人员材料

  7月10日

  将申报人选职评材料上报师资处

工作方案 篇5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镇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石漠化严重地区贫困农户生存发展问题,确保打赢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这场攻坚战,根据《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黔府办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省扶贫开发大会重要决策部署和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以我镇偏远山区生存条件恶劣、贫困程度深“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自然村寨(组)整体搬迁为主要目标,统筹考虑零星散户贫困人口搬迁,加快贫困人口战略性转移,确保到20xx年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

  二、目标任务

  采取“一户一名干部”责任包保抓落实,完成我镇易地扶贫搬迁39户164人任务。39户164人涉及三层、盖坪、长兴、甘溪4个村7个村民小组,安置地点为德江县玉水街道楠木园。

  三、易地扶贫搬迁补助和奖励政策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整村寨(组)随迁的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

  (二)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已经自行拆除旧房和复垦宅基地的,人均补助1.5万元,该补助人口数与住房补助人口数相等。

  (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人均补助2万元,集中用于安置点水、电、路、公厕、排污、垃圾收集、绿化亮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该补助款不兑现给农户。

  四、配套政策

  (一)住房政策

  1、安置住房成本。根据《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和规范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管理的通知》(黔移发〔20xx〕40号)文件精神,将非基本农田转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移民安置的,宅基地可进入住房成本,但不得高于成本价出售给移民群众,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发改、国土、审计、财政、移民局共同核算宅基地成本价格。移民集中安置点的交通、给排水、电力、通信园区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决不能计入安置住房建设成本。

  2、住房面积。住房建设标准原则是保基本需求,底线是不能让贫困群众因搬迁而负债,因搬迁而影响脱贫。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安置的住房分为两种户型,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约80㎡),三室一厅一厨一卫(约100㎡)。

  (二)土地政策

  旧宅基地处置,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村要及时组织搬迁群众自行拆除旧房和复垦旧宅基地,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兑现旧房拆除人均1.5万元的补助资金。对原有承包地的处置,要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对25度以上的坡耕地要积极争取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支持,纳入退耕还林;不能退耕的土地,移民可以改种经济林、水果和中药材,增加移民收入,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引进和培育农业产业发展企业进行农业产业开发,实现移民增收和生态修复双赢,土地流转可实行部分流转或整村寨(组)整体流转。移民土地流转后,继续享受政策原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相关补助补贴政策。

  (三)就业政策

  以“5个100工程”建设为依托,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尽快实现就业。积极组织移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青壮年劳动力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促进更多移民实现转移就业。对吸纳一定比例搬迁移民稳定就业的企业,地方税收属地方留成部分予以适当减免。对于自主创业的,享受当地创业优惠政策,申请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移民新创办和以吸收移民就业为主的新办微型企业,享受“3个15万元”的扶持措施。符合申请扶贫产业小额贷款贴息条件的移民,可向安置点所在乡镇提出贴息申请,由乡镇审核后向县扶贫部门申请贴息贷款。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优先安排“4050”移民群众和就业困难的家庭成员,对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把移民就业纳入公共就业管理和服务范围。

  (四)户籍和社会保障政策

  移民搬迁后是否保留农村户籍或转为城镇居民要尊重搬迁群众意愿,搬迁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实行属地管理,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实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搬迁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移民在原住地享受的医疗救助、新农合补助、养老保险等政策不变,最低生活保障两年不变,由搬出地、迁入乡(镇)安排做好转移接续工作,解除移民后顾之忧。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就业后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确保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到位。对孤寡、智障等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当地政府统一集中供养,按照“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移民(新建安置房不作为衡量条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五)移民子女教育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在迁入地享有同等的教育权利,迁入地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收移民子女入学。建档立卡贫困移民子女上高中要按规定免除学杂费,上大学补助学杂费。

  五、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搬迁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特成立稳坪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全面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 长:黄朝强(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杨维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安旭河(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何治辉 (经济发展办主任)

  程小平(移民站站长)

  罗全松 (农业社会服务中心主任)

  张 华(社会社会事务办主任)

  各村(社区)包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移民站,杨维平兼任办公室主任,移民站和扶贫站负责具体办公。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包保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政策和任务清楚。要清楚对象户的底数,包括家庭人口、性别、民族、文化程度(是否在校)、住房结构、土地、山林、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致贫原因、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务农务工情况、种养殖情况等。

  (二)各包保责任人要根据各自的包保对象的自身发展条件,召开搬迁户家庭会议,当好参谋助手,与包保对象多交流、多沟通,理清发展思路,结合相关扶贫政策,为搬迁对象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打下坚实基础。

  (三)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渎职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干部,将根据县易地扶贫搬迁责任追究有关文件直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工作方案 篇6

  为了全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和改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首先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机构

  1、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安全科长孙德金负责安全隐患排查的日常工作。

  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排查时间:

  定于每月的1日、20日、30日上午为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时间。上午8点半准时到达出租车停靠点。检查人员与被检查车辆确认检查相关问题,然后填写检查表格,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时解决。

  2、排查重点:

  对车辆的燃油燃气系统、电气设施、轮胎及转向刹车、消防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

  3、参加人员:

  以安全科长为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人员参加。

  4、当天上午检查问题,下午4点开会集中汇报;同时汇报上次问题的整改情况。

  5、检查问题要分类汇总,分重大隐患、一般隐患进行分类填写。

  三、措施:

  1、将隐患排查工作作为抓好安全工作的一种手段,要长期坚持下去,形成一种制度。

  2、所有参检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有事向安全科长请假,对无故不参加者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处罚。

  3、对于重大隐患不能解决的要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助解决。

  4、安全科要对隐患进行分级管理,并实行跟踪督改。

工作方案 篇7

  为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及20xx年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县安全主管部门领导下,动员我园全部力量,依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今冬明春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20xx年全国“两会”、全省“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

  二、 组织领导

  幼儿园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马园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方案的制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协调、督导考评等工作。

  三、 工作步骤

  时间安排: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

  (一)部署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幼儿园组织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全面部署开展工作。

  (二)实施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幼儿园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内)。幼儿园将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 工作内容

  1、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幼儿园进行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火灾隐患。

  2、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整治,落实经常性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推进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3、加强对重要节点、重点部位的防范。要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工作。要加强教室等场所的严格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4、加强取暖和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幼儿园严禁学生使用明火,乱用电器;限制教师乱用电器取暖;对办公室用煤取暖安装排气通道,防止造成煤气中毒。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领导小组成员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抓好宣传发动。幼儿园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冬季火灾防范宣传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抵御火灾的能力。

  3、落实工作责任。幼儿园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对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火灾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工作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省“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要求,落实全县暑期校长培训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促进全县各类学校新学期各项工作有序、和谐、高效开展。

  二、检查时间

  8月31日—9月2日(8月31日督查驻城县直学校,9月1—2日主要督查镇区学校)。

  三、检查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开学准备工作

  1、学校新学期工作计划是否制订,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情况和推进措施;

  2、学校新学期推进素质教育、特色发展、精致管理、质量提升的思路和措施;

  3、课职务分工是否已落实,各类计划及表簿是否已制订,开学第一天是否按课表上课,领导是否深入课堂听课、评课;

  4、教室、宿舍等是否安排到位,学校实验室、实训室、图书室、电教室等设备是否准备好,课本、作业本、办公用品是否准备到位;

  5、教职工到岗情况,交流教师到位情况,学生报到情况,控辍工作采取的措施,成效;

  6、暑假教师培训情况、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

  7、执行省规范办学行为“暑期百校行”活动情况;

  8、学校开展“弘扬崇高师德、杜绝有偿家教”工作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二)教育收费工作

  1、是否按收费文件要求执行收(免)费政策,收费项目、标准(含伙食费)是否公示上墙;

  2、有无搭车收费、代收学生保险和搭售教辅用书、学习资料的现象;

  3、是否按“五统一”要求收费。

  (三)环境与安全卫生等工作

  1、校园内外环境是否整洁,工作秩序是否正常;

  2、校园文化建设是否到位;

  3、对师生安全教育和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保安、门卫、技防、物防措施是否落实;

  4、校车等安全工作措施是否落实,有无未消除的安全隐患;

  5、暑假中师生护校情况,有无财产损失、安全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四)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

  硬件:

  1、计划基建项目是否按时开工,落实责任情况及预期是否竣工;

  2、功能教室配备情况,尚缺落实到位情况;

  3、图书尚缺册数的落实情况(局配数、校自购数、假期登记及管理系统建立情况);

  4、多媒体套数、占比、管理情况,假期落实措施情况;

  5、教师机、学生机台数、占比及校园网络建设情况;

  6、校园安保设备及体音艺术器材配套情况。

  软件:

  1、创建工作计划、责任制落实情况;

  2、软件资料整理情况;

  3、“八个一”(两中心以上学校)或“六个一”推进情况;

  4、反映学校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特色及相关资料的整理情况。

  五、检查要求

  1、对照检查内容,采取看、听、查、访、评等方式实施检查视导。看,视察常态状况下校园环境、教学秩序、生活服务等情况;听,听取学校负责人的情况介绍;查,查流生、收费、管理等台帐资料;访,访谈学生和教师代表;评,评议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收费、安全卫生、教育现代化创建等方面的工作,量化积分,评定格次。有关教育集团按校区平行单列评分,实施一校制管理的中心小学,其办学点或分校纳入中心小学评分确定格次。

  2、深入学校,了解实际情况,查实每项内容,客观公正评价。检查中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每所学校至少要排查出2个以上问题,并详细记录,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在视导结束后的第三周由督导室再度检查整改情况。

  3、实行组长负责制,各检查组做好工作分工,明确职责,团结协作,检查认真,评分务实,总结求真。各组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梳理材料,形成书面汇报(并把电子稿传督导室邮箱zzz),同时完善相关表格,连同检查的原始记录于9月5日前交督导室。

  4、根据所列项目量化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分值在75—89之间为良好;分值在60分—74分之间为一般;分值在60分以下为较差。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与开学工作检查并行单列评分,各分项工作在量化积分的基础上,参照上述标准也要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该项督导结果纳入20xx年年度学校绩效考核。

  六、检查人员安排(见附表)

  20xx年秋学期开学工作检查分组表(一)

  (8月31日)

  总领队:z

  组别 检查学校 领队 检查人员

  一 县教师进修学校、县一中、县实验初中教育集团(含城南校区、汇文路校区、东校区(含开发区小学、幼儿园))、外国语学校 z

  二 县二中、县二实小集团(含裕丰校区及幼儿园)、县幼儿园、县特校、少体校

  三 县高级中学、职教中心、县实小教育集团(含西校区、东校区、北校区、朝阳校区及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zzz

  注:检查人员第一人为组长。请所有人员8月30日下午5时到局北三楼开会。

  20xx年秋学期开学工作检查分组表(二)

  注:检查人员第一人为组长。请所有人员8月30日下午5时到局北三楼开会。

  20xx年秋学期开学工作检查工作表

  检查学校:

  一、主要成绩(有工作亮点的附页说明)

  二、问题与建议

  三、检查评估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等)

  组长: 检查组成员:

  20xx年 月 日

工作方案 篇9

  为了切实加强对教育教学的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迎接区教研室对我校的学科质量调研,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学期11月下旬进行期中教学质量抽测,具体方案如下:

  一、抽测的组织

  本次期中质量抽测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教导处负责组织实施。语、数、英三科负责老师负责出卷、评卷、成绩统计以及质量分析。

  二、抽测年级及科目

  年级:未定

  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

  三、检测的内容、对象、要求和方式

  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以笔试形式检测前半学期教材规定的教学内容。

  其他学科按照两个层面进行:笔试和动手操作。

  音乐:包括认知水平、艺术实践两个方面。

  体育:体育基本知识与运动技能。

  美术:检测美术基本知识。

  科学:检测科学基本知识和动手操作能力技能。

  信息技术:检测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动手操作技能。

  具体对象:所有学科均抽测期中一个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以笔()试形式检测本年级所有学生,其他学科采用笔试和随机抽测的形式,每班抽测4名学生。

  具体要求和方式:略

  音乐:歌唱能力和认知水平,歌唱能力测试由指定曲目,学生在任教教师的钢琴伴奏下演唱;认知水平测试采取问答式进行,抽测内容为课本内的各知识点。

  体育:“体能60%”测试指定项目,学生在任教老师的指挥下进行;“知识与技能40%”采用问答式进行。

  美术:检测本学期学生应掌握的美术基础知识。

  科学:检测本学期学生应掌握的科学基础知识和动手实验的能力。

  信息技术:检测信息技术知识和动手操作能力。“认识计算机” (三年级)、“电脑绘画”(四年级)、“word文档” (五年级)、“网页制作”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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