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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通知

时间:2021-03-17 13:19:46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工程通知范文集锦7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通知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工程通知范文集锦7篇

工程通知 篇1

  各位考生:

  20xx年四川乐山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已办理完毕,各区县考生按属地管理,原则上到所在区县人社局领取。市直考生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集中发证时间:每周二、周三,地址:市中区团山街555号,电话:0833-2431510)。监理工程师证书合格人员名单,点击查看

  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xx年11月17日【相关阅读】监理工程师教材复习的三个步骤

  一、合理安排时间,紧扣大纲,吃透教材

  从历年考试可以看出教材以大纲为线,将教材的一个个知识点串起来。由于按规定要求只有工程师以上职称之后从事监理工作三年才有考试资格,大部分同志已是单位骨干,工作担子重,看书时间少,而象监理概论性知识必须进行重复记忆。因此,提议参加考试的考生首先针对自身的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尽量保证有充裕的时间进行学习。其次,紧扣大纲,对大纲中要求掌握的知识点,在教材中必须理解、吃透,对大纲中要求了解的内容对照教材中的相关知识点了解其主要内容即可。但是对于教材中新增别的章节内容要多加关注,因为此内容在以往的考题中没有,极易出题,所以我们要多加关注,要费点心思。尽量提高得分率。

  二、举一反三,熟练掌握计算题

  从历年考题中可以看出,无论是三控还是案例分析都有不少计算题,特别是三控占整个考分的比例愈来愈大,这也是想考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大纲的要求及考试的意图相吻合。因此,要想有把握地通过考试,在平时学习时就要注重计算题。在进行教材学习时,碰见计算题,要先搞清楚题目包含的知识点的内容,弄明白解题的方式及思路,在理解的基础上,对此类计算题进行归纳总结。这样理解了题目的内涵,以不变应万变,题型稍有变化也不会束手无策。案例分析是整个考试科目的重头戏,一定要根据大纲及教材相应知识点的要求,认真搞清楚案例题目中所涵盖的知识点,以及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平时复习时,养成用简洁的语言表达出题目所需要的知识点内容,计算过程清晰而准确,丢开课本仍能自主准确地做计算题的良好习惯,其真做到举一反三,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加强理论性内容的重复记忆,切忌眼高手低,似懂非懂

  理论性的概念一般比较抽象,所以在理解的基础上一定要重复记忆,在浏览了教材之后,再加以重点地进行重复记忆,以便及时巩固所学内容,切忌自以为已经复习,已经了解了大概内容就不再看书,到考试时反而丢分。

  建议有时间考生参加辅导班学习,一般辅导老师有多年经验,会有一整套详细的复习提纲,你按照他的思路再结合书本会比较快的掌握各个知识点。

工程通知 篇2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21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0月21日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0月22日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

  20xx年7月25日9:00开始至8月3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xx]125号文件精神,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4元。

  五、考试用书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今年考试使用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六、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xx年10月18日9:00至20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将于20xx年12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九、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津人专〔20xx〕55号)文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十、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工程专业和安装工程专业,报名时考生可选择其一)、《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自20xx年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十一、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三类人员管理(可从报名表左上方考生类型查询)。“老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报名后缴费完成报名。“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均在20xx年8月14日9:00至17日16:00进行缴费。

  (二)“新考生”和“异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xx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网址为http://124.128.152.245/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 )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20xx年8月14日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xx年8月14日9:00至8月17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请于20xx年8月11日15: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证明)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考生需要注意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特别提示:20xx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在天津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十二、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天津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天津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3、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4、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5、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十三、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照片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兰或白色);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2、将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xx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7、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4130760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工程通知 篇3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为做好兵团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 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 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 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5. 根据工程造价专业技术队伍的实际情况,对工程造价及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20xx年(含20xx年)以前,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 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 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 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二、 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和考试科目

  10月21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 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应试人员需注意如下事项:

  1.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 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 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 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1.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 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审查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再于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免试相关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及确认后,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7月26日- 8月21日

  现场审核与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7月27日-8月22日

  (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7:30 节假日休息)

  五、 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六、 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 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可在20xx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期间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 成绩查询

  20xx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九、 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xx〕25 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

工程通知 篇4

  沙建管( )停第( )号

  经查,你公司开发的 项目工程,未在沙洋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之规定,属于违章建设行为。为规范参建各方建筑市场行为,确保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现通知你公司立即停止违章建设。

  特此通知

  沙洋县建筑工程管理处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签收人:

  监理单位签收人:

  施工单位签收人:

工程通知 篇5

学校公寓四期住户: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寓四期工程分户装修管理,使装修工作安全、文明、有序进行,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等有关会议研究,现就四期装修工作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住户不得违反学校有关要求进行装修,否则,责令恢复住房原貌。

  2、每天装修施工时间为:上午7:30-12:30,下午14:00-19:30。超过此规定时间施工的,住户可向小区内保安或保卫处或后勤保障处楼宇中心投诉(保卫处电话:8**7,楼宇中心电话:812**57)。

  3、重要或大宗物资在户主带领下或有户主出具的书面放行条证明才能运出小区。

  4、装修期间,楼梯、架空层及小区道路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学校统一负责。各装修公司必须将装修垃圾装袋后清理至各栋架空层指定位置堆放,由学校定期清理外运。

  5、装修公司的装修材料必须及时运至户内,小区道路、楼内门厅、架空层、楼梯及绿化地等公共区域不得长时间堆放装修材料,否则被视为建筑垃圾由学校将组织人员清理,所发生损失由住户或装修公司承担。

  6、为确保安全,严禁高空抛弃装修垃圾、包装纸皮等任何物件。

  7、严禁载重10吨以上的车辆进入小区。

  8、楼房内外禁止安置广告牌、条幅等,一经发现即责令自行清除。

  9、装修工人若需上厕所的,可到小区南门和新西门门卫内的卫生间或小区南门外的工棚(未拆除前)的卫生间。

  温馨提示:

  为保证装修工程质量,避免现现装修队伍与主楼承包商互相推诿扯皮,请住户配合做好以下几点:

  1、试水

  (1)卫生间试水:装修队进场前第一次回填坑蓄满水,蓄水时间24小时以上。第二次饰面或找平层上蓄水高度在20-30mm,蓄水时间至少24小时以上(建议蓄水试验在48-72小时为宜;同时建议卫生间务必做二次防水,将地面水导向排水管内)。

  (2)厨房及阳台排水立管管周边试水:用砂浆把有管的地方围小蓄水池,然后将水注入围好的蓄水池中,观察2天以上,若楼板存在渗漏水现象,可及时通知建筑承包商进行维修处理,处理好之后再进行下一步装修工作。

  (3)为防止装修队在施工过程中破坏原有的排水管、防水层,请在卫生间水电线管安装完毕之后、沉箱回填之前再蓄水、试水,若不渗漏水,则可回填、贴地板。

  (4)请在水、电装修过程中对水电管线走向及安装情况进行照相、录像,长期留底,以备出现问题时维修参考之用。

  2、漏水:有个别分教职工反映自己家的窗台、墙壁以及厨房的排水管接口处(厨房位置需要住户在装修时自己做防水)有渗水现象,故请大家在下过中、大雨之后去毛胚房观察外墙内侧、卫生间、窗台、排水管周围是否有渗水现象。

  3、请住户检查窗户玻璃是否有裂纹、窗扣及卫生间排水管三通接口等是否有损坏现象。

  4、建议住户尽量不在外墙内侧、靠卫生间处做木结构及衣柜等,如必需在此等部位做木结构,则需做好墙壁基础的防潮防腐处理。

  5、建议住户尽量不在外墙内侧安装插座等,如必需安装,尽可能在满足设备安装功能的前提下,洞、槽深度尽可能浅;且装修工人在凿外墙坑、槽、洞时动作尽可能轻柔,以免破坏外墙的原有结构及防水层,从而引发外墙渗漏水。

  6、请住户翻阅各类装修书籍或浏览各类装修网站。

  如因承包商原因出现的主体工程质量问题(如漏水),请各住户按照以下格式直接联系承包商维修(编辑短信且打电话告知):“XX栋XX房,XX事需维修,联系电话XXXXXX。”

  若承包商拒不受理维修事宜,请致电后勤保障处维修科:1、林工:15**1,短号:61**1;2、朱工:1***75,短号:61**5)。

  承包商维修人员联系方式:

  栋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后勤保障处

  20xx年10月24日

工程通知 篇6

  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事由:关于**工程加紧工程开工的问题

  内容:

  *****工程,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工程报建工作,工程监督受监通知书(编号:****)已于20xx年*月*日下发,按照本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本工程开工令已于20xx年*月*日下发到你单位,应于20xx年*月*日进行开工,但截止20xx年*月*日,你单位还未开始按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进场进行施工作业,责令你单位应于本通知单下发日起三日内进行工程开工,工程工期已开工令上标明开工时间开始计算。

  抄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通知 篇7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xx、xx市交通委员会,xx市市政工程局,xx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依据《公路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施工许可制度。现将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严格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10号)和《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xx年第14号)的规定执行,施工许可程序和有关要求见附件1。

  二、申请人(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填写《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见附件2),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报相应的施工许可实施机关审批。施工许可实施机关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许可工作,并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定的有关格式实施。

  三、各级交通部门要高度重视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实施工作,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确保该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要通过实施施工许可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实现依法建设。此前实行的公路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同时废止。2 附件:1。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程序和有关要求2。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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