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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龙族》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龙族》读后感1
终于读完了《龙族》这本厚重的书,随着最后一页被合上,我的心也沉重了起来,感同身受的孤独感,随之弥漫至胸口。这本书写的不仅仅是屠龙的故事,还有一些人的孤独,这些孤独感也是我曾经体会过的。
这些人往往会在孤独中拉风着,执着着,倔强着,但不会有人去关注他们,他们的死亡也没有陌生人去为他们惋惜。路明非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从小哀到大,他的18岁人生,完整详细的诠释了什么“哀”。他一直寄宿在婶婶家,父母基本上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父母的样子也忘掉了,叔叔婶婶因为嫉妒路明非的父母人生辉煌,对路明非总是横眉冷对,随意使唤。但从书中的一些细节描写发现,其实他的叔叔婶婶还是爱他的,他们只不过是很在意自己的脸面与尊严,这些简单的,人类所渴求的功名利禄而已。人美的正面,负面以及人性的反应,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江南说过,《龙族》是送给所有拥有青春拥有梦想的人。路明非知道自己是路人甲,总是被别人当做废柴,他总是表面上装作无所谓,可他心里却是不甘的,虽然他会经常有无所谓的.消极思想,但并不能掩盖他骨子里的燃。我们应该也有过类似的经历:放了学,想跟同学说个话,聊个天,却发现对方正以别人聊的尽兴,完全忽略了自己,这时候的失落感是十分强烈的;有时自己拼命表现,只是为了得到老师的一个表扬,但是发现老师根本没有重视自己,这时候的丧气感也是十分强烈的。即使这样,我们又能怎么办呢?改变自己的模样?完全没必要,我就是我被忽略,亦是被轻视,都无法否认我的存在。
“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则是一群人的寂寞。”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龙族》这本书。每个人年少的时候,心中都有一个孤独的路明非或是楚子航,《龙族》不仅仅给我们带来了一个个丰富的画面拼凑而成的屠龙故事,在我看来,这本书带给我们更多的是对现实的思考,书中反映了许多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写照。我永远忘不了《龙族》中蛇歧八家家主上衫绘梨衣的一句话:“我们都是小怪兽,总有一天会被正义的奥特曼杀死。”这句话反映了多少不被现实社会所接受的人的痛苦与无奈。人生所期望的只不过是暴风雨后的彩虹,又有多少人被埋没在了其中。
《龙族》能够与我思想共鸣的情节太多了,每一个人物或是事物的细节描写都能让人身临其境,并对此做出相应的思考,将其代入生活中。
愿每一个人在青春中都能拥有梦想,并为之执着者,倔强者即使不被关注,但路是自己走的,其实这条路再估计再坎坷,等到了尽头再回首,你会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后悔与否,伤心与否,失望与否,都让他们化为碎片般的记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吧。愿你和我都能像路明非,或是凯撒,楚子航那样释放自己骨子里的燃。
《龙族》读后感2
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
翻开《龙族》这本书,我觉得它不仅仅是一群少年热血屠龙的故事,还有孤独。
初读时,我觉得路明非是个小丑一样的角色,在仕兰高中里被同学嘲笑,老师看不起他,就连他进了卡塞尔学院也是一个废柴。别人都有的言灵他没有,他就是一个废柴,一个衰仔,一个小丑一样的角色。
再读时,我觉得路明非他很孤独,有着孤独的人生,从小就寄宿在婶婶家里。虽不像哈利波特那般的打骂,但是没有什么时候好事是轮到他的,婶婶总会以他的弟弟优先,最后才轮的到他。他与父母也有十多年没见面了,杳无音信,仕兰高中里也没什么真正的朋友。
之前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个问题:如何造就一个犯罪天才?其中一个答案令我映象深刻,说:给他一个强建的身体,非凡的大脑和绝望的人生。路明非就像这样,他拥有着绝望的人生,和超越世界的力量只不过这个力量需要那命去换。《龙族Ⅱ》中有这样一段:没有任何帮助给他带来幸福,只是维持他在孤独边缘脆弱的平衡,好像他是这个世界的孩子,谁也不敢叫他真正绝望,每当他即将坠入悲伤的深渊时,总有人施舍似的给他一点点安慰,让他坚持住。我想就是害怕路明非爆发出他那超越世界的力量而毁灭世界。
他身边有一个魔鬼他可以用四分之一的生命向魔鬼交换任何他想要的,权利、金钱或者力量。他的每一次交换都不是为了他自己,或又是为了他自己,为了守护他身边那仅有的朋友。在三峡上奋不顾身的一跃,是为了他心中所暗恋的女孩;在北京地铁站里毫不犹豫的回头,是为了那个杀胚师兄;在东京义无反顾的冲向深渊是为了那个檀香味头发的`女孩。每一次他都可以逃离战场,置身事外,可他没有,他不愿失去他那仅有的朋友,他宁愿自己死去。对他这样的人来说,有个人对他好,他就愿意为他豁出命,四次交换灵魂,没有一次是为自己的。
记得《龙族Ⅳ》中这样一句话:“我们需要的是天才,而不是将废物培养到能用的的地步。”尽管知道自己是路人甲,尽管总是被别人喊废柴,尽管总是表现得毫不在意,可他还是不甘心。在网上看到过有人问路明非和楚子航谁更孤独,有个人的回答令我映象很深,他说:“楚子航选择孤独,路明非被孤独选择。”楚子航觉得自己很孤独,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他有一个每天都会关心他的老妈,还有那个在他十五岁记忆里舍命冲向奥丁的男人,被世界遗忘的时候还有满世界寻找他的路明非。路明非则不一样,他十多年没见过自己的父母了,身边的亲人也不是很待见他朋友也是屈指可数。正因为这样,恶魔的交易才会找香他,小恶魔对他说:“你本该是个咆哮世间的怪物,却偏偏收敛爪牙当个废物。”他怕自己的秘密后被世界通缉,然后失去那仅有的朋友诺诺、楚子航、上杉绘梨衣……对路明非来说最大的恐惧不是强大的敌人,而是内心所不能承受的失去。在《龙族ⅴ》中,他找到了自己的父母,却也因此卷入了一场危机……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死小孩。细品《龙族》时,你会觉得每个人都很孤独他们不同的身份造就了不同的孤独,不同的孤独也塑造了不同的人生造就了性格鲜明的角色。
夜已深,我轻轻的合上这本书,躺在床上,带着《龙族》里的孤独慢慢进入梦乡。风轻轻的吹起书,月光撒在书的扉页上,那里有这样一句话:谨以此书献给所以青春拥有梦想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路明非或楚子航。
《龙族》读后感3
“死真的让人很难过,像是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永远永远,漆黑漆黑……想在黑夜里摸索,可伸出的手,永远触不到东西……”
孤独,黑夜,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你死时,没有人会为你哭泣,你只会被慢慢地遗忘。凯撒会有整个加图索家族为他哀悼,楚子航会有她的妈妈为他哭得肝肠寸断,但没有人会为你而哭,你只会慢慢地淡出人们的记忆,一点不剩。
路明非,平凡的名字,平凡的男孩,唯一值得注意的便是一个无聊的特长——星际争霸。不过这有什么用呢,路明非还是路明非,还是那个一无所有的衰小孩。他的人生完美地诠释了“没有最衰只有更衰”这句话。他有父母,但他却连他父母的`样子都忘了,寄住在婶婶家里,却只被当作一条狗;他有朋友,但他们只把他当作废柴,遇到危险,他永远是跑得最快的一个。但他也有梦想啊,他也渴望着:有一天,自己可以变得强大,拥有足以毁灭世界的能力,但他知道,这只是一个永远的幻想罢了。
但他没有想到,有那么一天,他的幻想能成为现实。
《龙族》读后感4
龙族讲述了一个什么故事?是满是政客的勾心斗角,还是一个个无敌混血,牛逼言灵?不是,他讲的就是我们,是我们每个人平凡或者略带点庸俗的人生。
你能记得班里那个做不起眼的人吗?那个人就是路明非啊,他孤独的一个人放学回家,一个人去食堂吃饭,或许只有网络游戏能让他短暂的欢愉,可他不知道什么是孤独,因为他习惯了,他不会抱怨为什么自己没有朋友,但又渴望能有个说话的人,他优柔寡断,患得患失,因为他害怕失去,他从来没有拥有过什么,却不断的失去。
这就好比你口袋里有一块糖,就一块,你宁愿让他烂在口袋里,也不愿提前咬下啊,因为就一块。咬下来你就一无所有了,谁都不想一无所有不是吗?哪怕你拥有的在别人眼里都是垃圾,那你也想有点属于自己的东西啊,这样就可以骗自己说,自己其实不孤单,自己很好,自己很坚强之类连自己都不相信的话。
每个人都是孤独的,就算每天被小弟围着的凯撒,或者很受女孩青睐的楚子航亦是如此。
孤独的人都是优秀的演员,他们从来都摆出一副“我无所谓”的表情,或许还带点诡异的微笑。可谁知道微笑是给别人看的坚强,孤独是给自己上的枷锁,往往有时候像凯撒或楚子航一样,觉得自己强大的可以挣脱孤独的时候,他们才朦胧的发现自己已经蹲在角落里很久很久了。
凯撒说,真正的对手只有一个,玩坏了就找不到了。
楚子航说,如果喜欢谁,就满世界去找她,别等她来找你,她可能也在等你;别让她等的对你失望了。如果你喜欢的人要嫁人了,就跟她表白一下,就算为此把她婚车的车轴打爆也没什么,这是你说出来的最后机会。把这个秘密带进棺材没价值,连陪葬都算不上。
夏弥说,如果喜欢谁,就一定要告诉她,不然她真的会跑掉哦
路明非说,没人跟你说话,你觉得孤独,可你孤独也还是没人跟你说话
绘梨衣说,我们都是小怪兽,都会被正义的奥特曼杀死。
昂热,上衫越,零,源稚生,源稚女;他们的世界都很小,都有自己不堪回首的过去,世界毁灭什么的屁事真跟他们没关系,他们就是想守护自己的小世界。仅此而已
如果世上有一个你想守护的人。你便再也不会孤独。
可是像昂热一样的.老疯子,可以孤身一人砍下龙头,但路明非呢?那个班级里,优柔寡断,患得患失的小孩子呢?他想要的真的很简单,他要的幸福也很简单,就像他说的,英雄什么的跟他无关啊。他想要的不过是一个小房子,一台电脑,和一个爱她的女孩。可冥冥之中他就和这些破事缠在了一起,逃不掉,这就是命运。
命运生来就是要被踏与足下的。一群疯子拿着刀,哪来的勇气去杀比他高十几倍的庞然大物?这就是命运,他总会把人逼到绝处,激发人们一个又一个“言灵”,你不逆他,就会被他逼死。这种时候我们都应该怀揣着勇气咆哮“谁是你的乖孩子。”
命运就是这样造化弄人。
那个呆呆的乖女孩,她的全部世界就只有她的玩偶和你,她却把她最珍贵的世界全部给了你,她觉得有了你她就不孤独,有了你她就不会害怕,有了你就像小怪兽也有了伙伴,她觉得你最好,她觉得跟你在一起世界是温柔的,她的手机里只有你,但是她不会再回来了对吗?不会傻傻的在你面前脱衣服了,不会隔着帘子给你发短信了,不会穿好看的衣服跟你逛街了,不会问你,海贼王,火影世界了。再也拥抱不到你了,一个人死去,不孤独吗?没有了你,她真的就像暴雨里的樱花。你答应她杀死正义的奥特曼,可是你没做到,你永远也做不到了。
七天爱情故事结束,那列火车载着爱你的人远去,她扶着轻松熊的手像你道别,嘴角挂着笑。纸板上写着:我们要在韩国那颗最美的树下相遇哦,别让我等的冰淇淋都化了。
《龙族》读后感5
“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死小孩,楚子航或者路明非。”起初看《龙族》是因为与书中的主角路明非产生了共鸣——一个普通的衰小孩,成绩一般,默默暗恋一个女孩,人缘不好,还有孤独。虽然在小说的设定中混血种因为血之哀的存在,本就会有强烈的孤独感。但路明非的孤独不同,它是作为一个普通人却无法融入到交际圈里,甚至无法得到其他人认可而产生的孤独感。这也是为什么他喜欢爬到天台,一个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
路明非18岁前的世界是暗淡的,甚至在毕业聚会上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而且对象是同一个女孩。他慢慢的蹲下,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在这时候,门被用力的推开,阳光强烈地照射进来,一位红发的.天使踏了进来,每一步都带着光,然后狠狠一拽,将他从暗淡的世界拽了出来。
新的世界里,路明非遇到了来自同一所高中的师兄——楚子航。与我们的主角不同,楚子航可以说是极其优秀,成绩优异而且长得帅,虽说是个“面瘫”,但是非常受女生欢迎。然而他也孤独,内心孤独,只他将自己完美的伪装了起来。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一个雨夜,一个颠覆了他的世界的雨夜。所以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别人可能以为他耍帅,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那个他在雨夜失去的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楚子航的亲生父亲。他内心的孤独源自于地铁深处的尼伯龙根,在那里长眠着他喜欢过的一个女孩。
虽然他们都是衰小孩,但他们都有着自己的执念和一颗变强的心。哪怕弱如路明非也会在危机关头用生命交换的方式去救即将死去的诺诺,去保护昏迷的杀胚师兄,去为死去的绘梨衣报仇。
想写的想说的有很多,奈何文笔不够好,最后用小说绘里一首关于龙族的诗做结。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一起点燃孤单、迷茫,热血与燃放。
《龙族》读后感6
写篇读后感,本来是件严肃的事情,诸如写点《论语》、《红楼梦》什么的。不过文学名著的读后感写的人太多了,我再写一篇,就仿佛一滴水汇入滔滔江河之中,有可能还是滴污水。我读的这本书,它不是文学史,而是中学生都喜欢看的小说《龙族》。这本书的作者是江南,他一直在创业,虽然总失败但是他不气馁,这也是他成为博士的秘诀吧!这本书的作者是乍一看这名字,龙族,就知道是玄幻题材。能让人们联想起什么呢?无非就是青春、热血。但主人公偏偏就不是一个以一敌百的英雄,而是个寂寞的衰小孩。他每天睁开眼睛,便是叔叔婶婶的唠叨和责备,以及表弟的白眼。再就是磨磨蹭蹭地去上学。即便是到了学校,也只是甘当着一个默默无闻的配角。他知道自己什么都不行,要实力没实力,这张脸都摆不上什么大场面,唯一的专长就是打网络游戏。身边的人都说他是个衰小孩,十几年的人生,就这么浑浑噩噩地混过来了。喜欢的女孩被人揽在怀里一脸幸福,女孩知道他喜欢她,别人都知道,唯有他小心翼翼掩藏着这珍贵的感情,以为自己掩饰得很好。老师也知道,但是没管,因为连老师都清楚他绝对追不到女孩,况且就他那样,他也不敢行动,他就是个衰小孩。一个人发呆啊、打游戏啊,时间就这样匆匆飞过。他也想过威风一下牛一下,让人们有朝一日醒悟对他的偏见。正如书中所说:某一天会有一个神秘人物来发掘他这个能力,他将在众人灼灼的目光里摇身一变……至于变成什么他还没想好。每次学校办春节联欢晚会时班里那个钢琴十级的小美女柳淼淼在舞台上弹琴,同班男生一身黑色礼服围着钢琴翩翩起舞,路明非就托在腮帮子坐在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浮想联翩,想着也许会有一架直升飞机从天而降来接他,有一群黑衣墨镜男以电影里面CIA特工般的冷酷走进会场,沉着嗓子说,路明非先生,不是看春节联欢晚会的时候了,组织在召唤你,战争就要爆发。然后他们会给路明非套上黑色不知名的和长风衣,簇拥着他在同学们的目光中离开会场,会场外一架漆黑的直升机轰响着,巨大的旋翼掀起狂风,如刀割面。那时候无论是小美女柳淼淼还是跳舞的男生,都会停下来呆呆地看着路明非的背影。他不想懦弱地躲在人身后,事事都落人一截。他不想遇到事就逃,他不想这么窝囊,他想让别人正眼好好地看他,而不是当他透明。他想有人陪他,而不是他围着别人转。他想的`事情不多,也不少,他知道自己是什么料,他知道那些都是白日梦,他知道自己会永远那么衰。他不是人生的主角,他只是个平凡的人,他认为那些小说、里轰轰烈烈、感人肺腑、惊天动地的事不会发生在他身上。父母都不在身边,连他们一句写在信上的“我们爱你”也能招致他的眼泪。最可怜的是孤独的人没感觉到自己孤独,他就是一个。可能是麻木了,那么多年他自己一个人就这么过来了。偏偏就是在他即将绝望的时候,总有人过来拉他一把,一旦有人对他好一点,他就拼命回报,为别人付出一切。
《龙族》是一部适合青少年阅读的小说。在小说中的每一个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恺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希望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这样的性格设定与我们现实当中的青少年是多少的相似,在书中,这些少年主人公们虽然是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另类人群,但是他们或多或少都有着这样那样残缺的人生,但是每一个人都在奋力抗争,他们相信通过自己可以改变世界。我们或许在不知不觉中也像路明非一样,在踏入卡塞尔学院的一瞬间,就被震撼,被同化。这就是那个江南给我们呈现的路明非。江南也曾经说过,他很心疼路明非。路明非的人生是“杯具”的,从小与父母分离,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他一眼。但是在卡塞尔学院,他却是被认为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不可多得的人才,因此在任何时候你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努力,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起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
《龙族》,它里面有让人痛哭流涕的亲情,也有让哈哈大笑的片段;这是一个关于屠龙者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少年们成长的传奇。这是一场青春的文字盛宴,也是孤独少年成长传奇。让我们一起来看《龙族》,让我们享受年华给我们的青春热血。我们都有孤独时刻。
《龙族》读后感7
龙族里主要讲的是龙和混血种的纠纷,亦是羁绊。
犹记得初看到龙族是在一本20xx年的小说绘上,当时就忍不住被它萌上了。江南把那次战争写的让人终生难忘。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经历-----明明连作者,主角都忘了,却莫名的记着一个片段。
我记忆最深刻的片段莫过于楚弥在摩天轮上的.那个片段了,不管那是虾米,或是耶梦加得。无所谓,没关系,喜欢是信仰,不是理由 。
小四的夏至未至是那种煽情到爆,让人看一遍就想哭的,龙族却是完全不一样的。龙族很容易让人动情流泪,但我其实看了好多遍才哭的,龙族教给我们的是坚强。
有这么一句话,虽是小四说的,但很适合龙族----------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如果路明非可以顺利活到80岁,也许他会说这句话--------“凯撒、楚子航、芬格尔,谢谢你们帮我成长,诺诺...陈雯雯...夏弥,谢谢你们教会我爱,路鸣泽...谢谢你陪着我..
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个小习惯,话说我喜欢边听歌边看龙族,所以...一听到寂夜...就莫名的想到龙族。寂夜总让我想到那个坐在天台上的路明非,那时他只是中学里一个不起眼的角色,没人关注,只自己一个默默的喜欢着某个女孩,不知道龙族不知道血之哀,不知道孤独。 再说一说龙族的支持者们,龙族不得不说是同类小说中数一数二的了,我也常常会跟同学讲,我有一本很棒的小说哦亲要不要看?就这样越来越多的人被我拉进了拉进了这个黑坑...... 现在我已经不太关注结局是悲是喜了,更关注的则是到底是什么结局,我们看着路明非的爆发,他的失落已经太久了...可我竟然有些害怕知道结局...人,真是纠结的生物呀.... 谢谢江南可以让我们关注路明非的成长这么久。
龙族,我们飞逝的流年里匪浅的记忆
《龙族》读后感8
曾经的梦想,总会在深夜一次次的被提醒,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映入眼帘得依旧是那个一成不变得世界,然后,缓缓的闭上眼睛,翻个身,继续睡,内心深处得那一丝光亮,也就是这样,一点点的燃烧殆尽…
也许我们面对得是一个一样的世界,但在每个人眼中,却总有一些微妙的不同,这是一个关于梦想得故事,燃烧在每个少年的热血里,一本让我们学会成长,明白生活,追寻梦想得小说——《龙族》
那时的我们成长在一个年少幼稚的年华里,怀抱着对未来得幻想,一步一步走近陌生的世界,时常被人问起:“你长大以后以后的梦想是什么?”梦想吗?记忆回溯到很久以前,儿时的梦想,似乎都是称霸地球之类的吧,但是,经过时间的打磨,岁月的洗礼,也许是我们长大了,也许是我们成熟了,又或者是我们堕落了,梦想也就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变的越来越简单随便了……
《龙族》里有那么一个叫做路明非的衰小孩,不同于其他小说的主角,他没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霸气,没有父母在那个年龄应该给的关爱,没有能够交心的好朋友,几乎没有一点过人之处,有的也只是一个衰小孩,长长久久的住在那个只属于他自己的小世界中,他内心是孤独的,却没人知道,更不用说找人倾诉,难过时,孤单时,也只是一个人,爬到阳台顶端,垂下双脚,隔着栏杆,看着下面的车来车往,想像世界在他的脚下,也许这样,心里才会好受一些,就是这样的一个衰小孩,当我第一次看到这里时,似乎有什么东西敲开了我心里的一扇门,这根本就是在写我们这样的一类人,那个叫路明非的衰小孩,身上有许多东西与我产生了共鸣,一瞬间就将我的感情防线彻底撕碎,看着这本书的字字句句,似乎都是在挖掘读者内心的懦弱和迷茫,使得现实的自己和精神的自己在物质的自己面前暴露无遗,于是,我第一次的,在那个深夜,废寝忘食的为了这一本小说……
十八岁是一个充满机遇的年龄,对于我们,也对于衰小孩路明非,十八岁那年一切都变了,平凡而又略显枯燥的日子被一封来自国外的录取通知书打破了,路明非被告知,自己其实是龙类和人类的混血种,并且是已知血统纯度最高的混血种,龙类正在苏醒,路明非必须带领混血种对抗正在苏醒的龙类君王。就如同大多数人一样,路明非把这当成是一个玩笑,毕竟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况且还是一个对生活失去信心的人。知道有那么一件让路明非彻底绝望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精心准备的一场表白的仪式上,脑袋短路的路明非居然不知不觉的被朋友利用,从而,把自己苦苦暗恋了3年的女生送进了别人的怀抱,那一刻,他似乎觉得自己什么都没有了,那根支撑他内心中小世界的支柱,崩塌了,却是,对于一个从小缺少爱护,却自以为找到真心朋友的那还来说,这无疑是致命的,然而,一扇门打开了“嘿!路先生,你还在这里干嘛,世界正需要你”火红的头发, 火红的长裙,一个叫诺诺的'女孩出现在门口,身后是统一西装墨镜的高大男人,于是,路明非走进了一扇门,把所谓朋友的复杂眼神甩在了身后,在每个充满热血的少年心中,似乎都有这样的一幅画面,有一天,自己正好端端的上着课,突然,课堂里冲进来几十个身穿西装,戴着墨镜的魁梧男人,对你说:“嘿!你还在这里干嘛,世界需要你”,十八岁那年,衰小孩路明非等到了那一幕……
看到这里,我笑了,放肆的笑了,那一刻,我感到自己心里有什么东西和路明非连在了一起,将曾经的委屈,孤单,愤怒,混杂着眼泪,狠狠的笑出了声,从那时起,我知道,路明非的生活,开始了…
梦想,本来就是一样难以捉摸的存在,但年少轻狂,却是我们实实在在的经历过的,也许我们曾经迷茫,也许我们曾经懦弱,也许,每次睁开眼,面对着一样的世界让我们厌倦,但是,不要放弃对生活的希望,也许,梦想正在世界的某处等你等你,只要你迈开那一小步,不要让它等的绝望了……
清晨,打开门,天空阴沉沉的,但这阻挡不了我们追逐梦想的步伐,我们就是这样,站在人群中,也许不起眼,也许很平凡,但我们仍然可以用呐喊,击穿整个苍穹,然后,大雨,倾盆而下,然后,世界,在我脚下……
《龙族》读后感9
手机看不过瘾,直接搬了实体来啃,怎么说呢,有些惆怅。文章这种东西,当你熟练了语法词汇加上些课后积淀,时间也不敢说会带你成长,和心志灵气胸怀眼界都有关吧。
开始有些中二,可是中二的可爱,我喜欢可爱的事物。
最喜欢的是第三部日本之行。少年仗剑江湖,且歌且把酒,快意恩仇,他们清醒他们癫狂他们在各自轨道上发光,是赤子心在惺惺相惜。他们遇到了很多很多人,可以做朋友——相爱相杀的源氏兄弟,握有骇人力量的傻女孩绘梨衣,普通如没见过光的飞蛾一般的女孩真,披上战衣成钢卸下铠甲的成人的有故事的.家主们,牛郎店里秉承花道的座头鲸……当然,不能忘了双面人大Boss,尽管他是个十足小人,但是和所有人物一样有血有肉。有纯粹的善有纯粹的恶,有不纯粹的光明和阴影,有低到尘埃里的高贵,有成长有挣扎,有无知无觉的得到有满腔热血的付出。真的太精彩了,精彩到我充满了看第四部的冲动,可惜了,我早该知道这样多而鲜活的任人物是要耗费很多心血的,这画卷太大太美太瑰丽也太壮烈,高高矗立,轻易攀不过去了。
对了,怎么能忘了路鸣泽和他的手下们呢,这才是我们的主角吧,他铺设着暗线撰写着剧本,看似无所不能的他拼死守护路明非的样子,和路明非拼死守护什么的样子好像。期待听到龙族大结局,少年,不,青年们,不要死啊,捧读的是英雄成长史。
《龙族》读后感10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一部青春向上热血向的小说,却有着非常快的故事节奏与情节密度。快速切换的镜头,细腻华美的语言,独具匠心的细节,让这部小说拥有极为浓厚的阅读感。这是一部在人物塑造上非常完美的小说,这些男孩与女孩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与爱。又衰又怂的路明非,孤独寂寞的楚子航,酷酷的,当然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
在龙族的最后一章里,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这样的.死小孩是怎么样的?孤独有执着,倔强的不肯认输!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壮烈牺牲后也没有陌生人取替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啊!就像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的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却没有人去欣赏,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风在抚摸着她,看她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十八岁的人生,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的他,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都忘了。婶婶从小叫他干这干那,但他做什么都是错的,最后他终于明白了,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他就像婶婶的眼中钉,在婶婶以为的那个世界里,他又狠又腹黑。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被凯撒抢去了头功,尼伯龙根里,楚子航,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的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巨牛逼,巨拉风啊,从来没有人那么拉风牛逼过,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一整个冬天的凯撒,或是苦行僧一般,拿起剑就变成一个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可还是没有看见,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是一根废柴,可有可无,上战场肯定第一个成为炮灰。有时候觉得,甘心吗?明明很厉害,很牛逼,却没有人看见。一定很不甘心。
心中的孤独是无法言喻的,每一种孤独都不同。他们深深地藏在心底,那内心的最深处!
《龙族》读后感11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古龙
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孤寂。
孤独与寂寞。
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这样的死小孩。
怎么样的?
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
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
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啊。
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
却没有人欣赏。
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
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背影孤独得黯然销魂。
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没有“i”,有哪来的“love you”呢?
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子弹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
重见天日。
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
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
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
史无前例S级学生。
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
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
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
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
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
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巨牛逼,巨拉风啊。
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
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
可还是没有看见。
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
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
一定是不甘心的吧。
“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他的声音嘶哑冷酷。
--《路鸣泽·悲剧舞台·龙族Ⅱ》
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那一个雨夜。
也就是那一个雨夜,在他世界观被颠覆的同时,也涉足了那个奇特的世界。
他不喜欢雨,可是却总被人认为他喜欢雨,因为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雨声响着,似乎有熟悉的曲调在雨幕中飘荡着。
别人或许以为他耍帅,他在扮酷,他喜欢下雨,他认为这样很诗情画意……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
那个是他“爸爸”的男人。
真的是爸爸。
在那个雨夜里,他失去了那个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
他的心里,永远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高速路,高速路上,有着一辆千疮百孔的迈巴赫。
他是狮心会会长,执行部的高级执行员,执行过十二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
他的确很牛逼。
楚子航和路明非同一间学校。
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只是知道对方而已。
路明非因为楚子航低调的牛逼,楚子航因为路明非史无前例的衰。
在中学里,楚子航对于路明非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他也感受到了路明非的孤独吧?
那种孤独,从来都没有消失。
再怎么伪装,那也只是一种伪装,剥开重重伪装,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脆弱的孤独。
身为一个面瘫,一个杀胚,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爱恋。
可他却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
--尽管最后知道,她就是他们所要杀的那条龙。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
长手长脚的天使在罢工了的地铁站为挤过栏杆为他们接可乐。
天使在过山车上欢呼,强烈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头发在风中如灵蛇般蜿蜒飞舞。
爆炸中,天使驾御着风朝他飞来,头发依旧是飞舞,裙摆就像是一朵花般盛开着。
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天使俯身看着他,就像在亲吻他的脸庞。
天使在他昏睡的时候守在他的身旁,在罗嗦中悄然睡去,阳光照在她洁净的面孔上,盛开出大片大片的白色花朵。
天使在他住院的时候照顾他,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
天使大大咧咧的,和路明非一样喜欢说着烂话。
地铁站里,天使趴在他的背上,场面温馨而安心。
就在这个时候,她走到了楚子航的心里去了吧。
到了最后,天使变成了强大的'龙王,黄金瞳对视着他的黄金瞳,默默地说了声“再见”。
随后轰然倒地,鲜血在她背后凝成了真正的翅膀。
或许楚子航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的是夏弥,或许他在夏弥的房间内停留,看着日落时知道了,当他知道时,已太晚。
但那份爱却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
因为存在着,所以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没有言说的爱,就像是一种字,字字珠玑,被一把雕刻刀狠狠的刻进了骨髓中去。
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有些爱稍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中化为灰烬,却在记忆中拔节生根。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又想起她的声音了。
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
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啊……
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物资,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
应该是这样的吧?
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他用了半个小时作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
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
--《楚子航·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个死小孩·龙族Ⅱ》
说真的,读完这些人,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孤独。
不被理解,只是默默地看着夜晚的风,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自己干的事情。
我喜欢把房门关上。
因为把房门关上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默默地坐着,干着想干的事情。外面那嘈杂、残酷、肮脏的世界,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龙族》读后感12
“纵然活着,在世上也如飘蓬断梗。
蓦然间有种忘却已久的心情,
令我向往那肃穆庄严的灵境。
我微语般的歌词像是竖琴上的哀音,
一声声摇曳不定。
我浑身战栗,泪珠几流个不停,
铁石的'心肠也觉得温柔和平;
我眼前的所有已遥遥退隐,
渺茫的往事却一一现形。” 写到了浮士德我就想到了这个,路明非啊,我好希望你真的不要死也没有做那些决定我只希望你还是龙一那个寄宿在叔叔家没有家庭地位只会在天台看远方的吐槽少年,紧张了就会说一堆臭屁话,可后来的选择都有些身不由己,也正如一点点长大的我们,成长中总是要做选择、你不能把每一种选择都做一遍,我们没有这权利去过很多遍,我们只有一次机会,多年之后的回首,我们还会记得自己的初心嘛,我们还是那个会在天台看夕阳的的羞涩男孩么,忽然好不希望你会长大,就像我自己也不想要长大一样,并不是说小时候有多么好或者怎样怎样只是说长大之后你承担的植责任会把你压的喘不过气、你的能力可能匹配不上你的欲望,可时间不会停留,就算你无比痛苦,你依然要往前走,说到最好希望路明非能安然无恙,希望南大大能好好呵护这个伴随我们青春一路走来爱的主人公,祝好!
《龙族》读后感13
《龙族》写的并非只是路明非的故事,也是我们所有人的故事。没有人会喜欢孤独,只是比起失望、随欲,以及冷热交替后的纷纷攘攘,孤独会让人更踏实罢了。比起那个蔫怂蔫怂的衰小孩,我们还是太过幸福。
你要是也看星星,你就会想啊,要是没有外星人,宇宙那么大,直径几百亿光年,一束光从宇宙这头跑几百亿年才能跑到那头,中间要经过很多很多星系,但是只有在地球的时候才能遇到人,但是光经过地球连一秒钟都不要,几百亿光年里只有一秒钟会遇到人,那才很奇怪,对不对?那个坐在天台上的衰小孩就会这样看着星星,脑海里想着奇怪的问题。
那个或许孤独的衰小孩,其实没有那么孤独吧。仅仅是因为血之哀吧。比孤独更可悲的事情,就是根本不知道自己很孤独,或者分明很孤独,却把自己都骗得相信自己不孤独。每天与两三个女生保持联系,QQ、微信、微博不断地切换,密切关注所有和自己有关的@。每每到深夜,当朋友圈不在更新,当微博热门刷到重复信息越来越多,才会选择放下手机去睡觉。一天天就这样的过去。
我想要显得自己不是那么孤独,就习惯了白天的.装疯卖傻。谁又能懂得我名字背后的故事呢?只不过是一个窝在黑暗角落里的loser罢了,对着镜子讲述着只有自己才能听懂的悲伤故事。如果可以,每天都是太阳照常升起的日子,换上笑脸,面对所以人。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用写字来记录和表达情绪。这比我说话要有重量,也比我说话要表达的好。一路上遇到很多人,走走停停。有的人与我挥手告别,有的人选择不告而别。或多或少让我的思绪多几分,遇见和离别同时上演。好像一个人久了,被各种新鲜事物迷了眼,处处留意,最后一声叹息发出,却也不知是何归属了。我不知道我留下了什么,因为一切都太平静。舟过水无痕,因为一切都太热闹,我的声音被完全掩盖,那么我留下了什么?记忆都开始模糊,我以为是老了。后来发现是回忆舍弃了我。我开始感受到自己的变化。变得开始有所畏,变得开始无所谓,是好是坏恐怕连我自己都判断不了,更无法拒绝这些变化,但是我的心里还是藏着些许期许。
这个世界有多大,取决于你认识多少人,你每认识一个人,世界对你来说就会变大一些。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城市,有东京、巴黎、开罗、伦敦、伊斯坦布尔……但很多城市对你来说只是名字罢了,你没去过那里,那里也没有你想要拜访的人,所以它们其实不属于你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很多的人,但你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属于你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东西,可真正属于你的世界其实是很小的,只是你去过的地方吃过的东西和见过的落日,还有会在乎你死活的朋友。世界喜不喜欢你,只取决于你的朋友喜不喜欢你,每个人都有几个真正的好朋友,他们喜欢你,就是这个世界喜欢你了。幸运的是,这个世界还喜欢着我!
我们结婚吧....我不要洁白无瑕的婚纱、不要几克拉的钻戒、不要铺张浪费的婚礼、不要冠冕堂皇的誓词、只要有你陪我一起走过这一生就够了!
《龙族》读后感14
在遇到诺诺之前,路明非只是一个普通、甚至有点废柴的男高中生。父母长期在外国工作,他被寄养在伯伯家。家里成员有肥硕的堂弟,欺压他的婶婶和虽然宠他却没什么话事权的伯伯。在家里,没有说的上话的人。他很孤独,自己却没有发现,只是一心沉迷于网络游戏—星际争霸里。这可能是他唯一的“强处”:他的星际争霸水平极高。 在学校里,他也是最不起眼的那一个。暗恋着班花陈雯雯。也只是暗恋而已。 作为一个胆小的废柴,默默的喜欢就是他能做到的所有事情了。现实不是童话故事,公主总是会嫁给王子的。陈雯雯的王子就是他们班的班草,赵孟华。帅气、有才,他符合一个青春少女对理想对象的所
有幻想,刚好和路明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王子发现了癞蛤蟆暗恋着公主,于是癞蛤蟆连这份暗恋都变成了奢侈。
在一次大型聚会里面,赵孟华当面揭穿了路明非喜欢陈雯雯的事实,令路明非陷入了一个极大的窘境,受到众人的嘲笑。
就是这个时候,在他万般无助,受尽万众嘲讽的时候,那个改变了她一生的女孩出现了。 带着万丈光芒,她好像女皇般地冲进了会场,对他说:“路明非,跟我走”。 日本有一个著名漫画叫《最游记》。漫画开始的时候,孙悟空一个人待在水帘洞里,他不知道自己在等谁,也不知道等了多久,唐三藏走进水帘洞说,是你呼唤我么?孙悟空说我没有呼唤谁啊。唐三藏沉默了很久说,那你跟我走吧。然后他拉了孙悟空的手,孙悟空就跟他走了。在那个故事里,唐三藏是个使左轮枪的大帅哥而孙悟空是个傻猴子。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猴子,有的猴子被唐三藏从水帘洞里领出来之后,就变成聪明猴子了,翻着跟头就跑掉了,而有的猴子在水帘洞里面待太久了,呆傻了,就只会跟着唐三藏走。 路明非,就是这样的一只傻猴子。
陈墨瞳好像救世主一样闯进了他的世界,把他带到了卡塞尔学院,带离了平凡的日常。只可惜,她也已经有了自己的王子—凯撒。
在卡塞尔学院,他成了唯一的S级学员,开始了屠龙的生涯。
在深海下,他独自面对青铜与火之王诺顿。面前是刚被杀死的诺诺,他最珍惜的人,他的唐三藏。她的死让他出离了愤怒,毅然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和他的弟弟路鸣泽进行了第一次交易:以四分之一的生命换取诺诺的生命和青铜与火之王的死亡。他大吼:“不要死”的时候,平日里废柴的模样一扫而光,剩下的是掌控天下的暴戾。
在尼伯龙根里,他最敬爱的师兄—楚子航,被挚爱夏弥背叛。楚子航无可奈何地开启了爆血,将手中的村雨挥向昔日的爱侣。可惜他只是个A级,并没有抗衡龙王的实力。尽管他竭尽全力,但是大地与山之王还是很轻易地击败了他。路明非,又一次为了他珍惜的人,用四分之一的生命换取了屠龙的实力。“七宗罪”依次插入巨龙的身体,“凡王之血,必以剑终”、“我重临世界之初,诸逆臣皆当死去”。成为龙的他是霸道的,所向披靡的。
世界好像可怜这个小衰孩,在日本,他遇到了第一个喜欢他的人。
拥有高危言灵,上杉绘梨衣的血统很不稳定。在胚胎中代号为“ξ”并变得不稳定,因为体内龙血过于纯净,所言皆为龙语(这导致了她不说话,但不代表不会说话),时刻受到龙血的侵蚀,依赖由死侍的胎儿体内提取的血清才能勉强维持稳定。因此,她被限制了行动,从小到大几乎没有出过门,没有机会看看外面的世界。她天然、单纯、善良。虽然拥有着毁灭级别的力量,却总是显得怯懦。
当第一次见到路明非的时候,她正在一个人屠杀着整一片海域的死侍。突然,一个男人冲向她,并死死抱住了她。这是她人生中,除了哥哥和义父之外,第一个真正遇到的男人。
路明非为了隐藏身份,只告诉她自己叫Sakura。Sakura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带她走出那个牢笼,去看外面的世界的人。
是的,又是一个傻猴子。这个傻猴子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她的唐三藏。
“外面的世界好大!”
“我会很乖。”
“世界很温柔。”
然而,她知道自己是个拥有着骇人力量的怪物。
“我很喜欢这样的世界······但世界不喜欢我。”
“我们都是小怪兽,有一天会被正义的奥特曼杀死!”
这实在是太残忍了。命运对这个单纯的小姑娘是如此的残酷。
她的义父,橘政宗,只是一个卑鄙小人。他抚养上杉绘梨衣长大,只是为了利用她当作媒介,获得白王的力量。他最终成功了,耗尽绘梨衣的生命力,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力量。
在面对绘梨衣冰冷、干瘪的`尸体时,路明非突然感到了巨大的空洞。他从未爱过她,纵然他就是她的一切。但是这并不能阻止路明非变得后悔、愤怒。
他化身黑皇,与白王进行了殊死搏斗,正如很久很久以前,他们的宿命。
“所有逆命者,都将被灼热的矛,贯穿在地狱的最深处!” 一万年前,前一代的白王被处死在封冻的海洋上,今天新的白王也被处死在封冻的海洋上。历史总是这样重演。
然而,绘梨衣却再也回不来了。
“04.24,和Sakura去东京天空树,世界上最暖和的地方在天空树的顶上。”
“04.26,和Sakura去明治神宫,有人在那里举办婚礼。”
“04.25,和Sakura去迪士尼,鬼屋很可怕,但是有Sakura在,所以不可怕。” “Sakura最好了。”
时间继续推进。路明非成为了学生会长,倍受学生敬仰,似乎摆脱了废柴的名字。 但是他喜欢的那个人,陈墨瞳,已经离开了学校,正在准备和凯撒的婚礼了。
这个时候,突然间,他的师兄楚子航消失了。除了他,所有人都忘记了楚子航的存在,就似乎楚子航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存在过。
于是他找到了陈墨瞳,踏上了找回师兄的路途。
在中国,他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终于一步步接近了事实的真相。
就在他迈入那个十几年前他师兄曾经进入过的,位于高速公路的尼伯龙根时,奥丁对诺诺投出了昆古尼尔。昆古尼尔,因果之枪,投出就一定会命中目标。
路明非快要疯了,因为奥丁要把他唯一的珍宝从他身边夺走。他不惜被医院定性为精神病,疯了一样接受镇定剂,进入睡梦里面,把同样的剧情一次次的重复进行,只为了找到方法拯救诺诺。
但是来不及了,奥丁的力量越来越强,终于突破了镜世界,到了现实。
在医院里,他对诺诺投出了昆古尼尔。
“十二宫黄金圣衣!”、“相转移装甲!”、“我王双龙炎烈拳!” 、“天翔龙闪!”、“炽天覆七重圆环!”、“绝对领域A.T.Field! ”
他用尽所有力量挡在诺诺前面,只为了阻挡那因果之枪。
“别靠近我! ”路明非大吼着偏转身体,昆古尼尔被他带得偏转了方向。
昆古尼尔爆发了最后的力量试图突 破路明非的身体,但它只是把路明非钉死在了 旁边的墙壁上。
巨大的叹息声回荡在走廊里,连接枪头和诺诺的心脏的白色丝线渐渐淡化、消失,像是枯萎的植物。叹息声是昆古尼尔发出的,这支有生命的枪疲惫地选择了放弃。
然而,奥丁还在他们面前,危机没有解除。
“这个世界上,只有Bug能挡住Bug,也只有怪物能与怪物为敌! ”路明非每说一句
话就会吐出一口血,“你已经暗示我了,昆古尼尔是Bug,我也是;昆古尼尔是怪物,我也是,我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怪物!”
他们咆哮,他们厮杀,这是王与王的战争,唯有死亡可以终止!
这是他最后四分之一的生命。他所有的生命,都献给了他珍惜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龙族》读后感15
人生是孤独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藏着一个孤独的笨小孩,你我都不例外。可是我们没有小魔鬼在危急时刻帮我们,没有师兄一次次地救我们。那,未来,该何去何从?
如果说在人生这一孤独的旅程中,最可怕的是什么?恐怕没有比迷失自我,丧失初心更可怕的。人生如一道道坎,倘若迷失掉了自我,还有什么理由去跨过那条坎呢?读书,可以让人不忘初心。是啊,一个读书多的人,他的气质、品行、谈吐中无不透露出一丝儒雅谦逊之气。如果让我在这人生旅程中选一样东西,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书。
路明非为了救身边的人,毫不犹豫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相信他在交换生命之前,一定在怒吼,在咆哮着:“燃烧生命吧!”是啊,人的生命是朴实无华的,可燃烧后的生命,一定是华丽的',是耀眼的,一定会放出流星划过夜空般绚丽、耀眼的光芒。所以,请让你心中的那团火焰蠢蠢欲动起来,让那一身血液沸腾起来,别害怕未来的黑暗,你要用你自己的光明来驱散,
现在的我们,只是一个学生,仅此而已。可是我们马上就要被挤入人生的乱流中,你——怕了吗?
就算未来一无所有又如何?
就算被一次次击倒在地又如何?
就算被限制在原地徘徊又何妨?
要记住——人,就算一无所有,也不能失去满腔热血和那一本书。
肉体被击倒在地,动弹不得,疼痛欲裂,可你的心还要随着书一起挣扎着爬起来。
脚步可以停下,但精神的境界是不能停的,一个人的精神,要一直随着你手里的书走下去。
愿你在人生的旅途中,不被世俗所侵扰,面对起伏的波澜,总能处事不惊,轻轻地合上书,淡淡一笑,向天怒吼,继续走下去。
愿我也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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